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历史 > 上下五千年 >

五四运动与中国共青团的创建(2)

2017-05-04 08:57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叶学丽
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建立后,便向各地共产主义者寄发团章。联络各地发展组织,建立青年团。各地在建立团的组织过程中,同上海团组织保持着密切的联

  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建立后,便向各地共产主义者寄发团章。联络各地发展组织,建立青年团。各地在建立团的组织过程中,同上海团组织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实际上起了发起组的作用。少共国际东方部书记谷林称赞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是“中国青年团中最好的一个”。

  1920年10月,北京共产党早期组织成立后,李大钊便立即委托罗章龙、刘仁静负责建立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1920年11月初,在李大钊的指导下,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大学生会办公室召开。到会团员约40人。北京党小组的成员几乎全部成为青年团员,有的还担任青年团的领导职务。张国焘致开幕词,会议选举高君宇为社会主义青年团书记。

  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后,派人到长辛店、南口、唐山等地与当地工人建立初步关系。邓中夏、何孟雄、罗章龙、张国焘等分别到各地活动,并于1921年元旦成立了长辛店劳动补习学校,邓中夏、杨人杞、何孟雄、朱务善等团员经常给工人上课,传授革命道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在工人中打下了较坚实的基础。1921年5月1日,长辛店举行了史无前例的庆祝劳动节的盛会。会上还宣布了长辛店工人俱乐部成立的消息。这次成功的纪念活动完全是在李大钊的指导下,由青年团一手筹划组织的。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不但在北京地区开展工人运动,还以长辛店为据点派人帮助北方各地发展工人运动。

  在党组织领导下青年团组织发展较快,除了北京大学有团组织外,其他学校也开始有了团的小组。到1921年4月初,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有成员55人。

  李大钊多次派出团员赴各地帮助建立青年团组织,推动各地的革命活动。由李大钊指导和北京青年团帮助建立团组织的地方有天津、山西、山东、陕西、河南、内蒙古等地。北京团组织先后向这些地方派出了较强的干部,有力地支援了各地的斗争。

  1920年11月间,受北京党的早期组织和李大钊的委派,张太雷开始在天津创建社会主义青年团。不久,天津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天津特别二区大马路(今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91号)的一爿裁缝店楼上的一间屋子里正式成立。出席成立会的有张太雷,天津进步青年学生组织觉悟社社员谌小岑、胡维宪,还有北洋大学学生南如和京奉铁路局的两个青年职员,以及胡维宪在南开大学的同学陶某,共7人。会议由张太雷主持,他首先报告了天津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的经过,然后宣读了由他起草的《天津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与会者就青年团的宗旨及实现宗旨的方法进行了讨论,最后通过了团的章程并选举张太雷为书记。

  天津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后,重视学习与研究马克思主义,每周开会一次,讨论如何发展组织,交流彼此了解的社会主义运动的情况,研究如何深入群众的问题,还讨论一些理论问题。天津团还把上海共产党小组出版的《共产党》月刊和《共产党宣言》介绍给群众,把李大钊在《新青年》上发表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次印成小册子在天津发行,影响很大。天津社会主义青年团建立不久,在天津公开出版了一份八开的以工人为对象、指导工人运动的报纸———《来报》。报纸出版后,除在天津发行外,还送到唐山、南口、长辛店等地工人手中。《来报》出版大约20天左右就遭到法租界巡捕房封闭。

  毛泽东在创建湖南共产党早期组织的同时,还进行着湖南社会主义青年团早期组织的创建工作。他在收到北京、上海寄来的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后,便在长沙的第一师范、商业专门学校、第一中学的学生中物色对象,建立团组织。毛泽东在建团过程中,非常重视团员的政治质量。他特别“注重找真同志”,同时要求“只宜从缓,不可急进”,所以长沙社会主义青年团没有出现因成员复杂、信仰不一而发生波折的问题,一直持续发展,刚成立时只有团员16人,到1921年7月团员就发展到39人。

  在筹备成立长沙社会主义青年团时,毛泽东曾于1920年11月邀请陈独秀来长沙参加团的成立大会,但因陈独秀已经赴广东就任孙中山军政府的广东全省教育委员会委员长,而没能到来,所以最后才在1921年1月13日召开成立大会正式成立,毛泽东任书记。

  毛泽东注重从工人中发展团员。他深入到长沙的许多工厂中去了解情况,同工人交朋友。在1922年到1923年期间,他还派李立三、刘少奇、郭亮、毛泽民、毛泽覃等到安源、到粤汉铁路工人当中去开展工作,去发展党团组织。在各地早期团员当中,多半是学生,但是湖南工人团员比较多,这和毛泽东同志的这种建团思想是分不开的。

  1920年秋,董必武、陈潭秋在建立武汉共产党的早期组织后,根据陈独秀有关建团工作的要求,以武汉中学的进步学生为基础建立的,立即开始了组建团的工作。1920年11月7日,武昌社会主义青年团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共18人,董必武作了讲话,陈潭秋被推举为负责人。

  广州的一些先进青年,如广州五四运动的学生领袖阮啸仙、刘尔崧,从北京大学毕业回广州的谭平山、陈公博等人,早在1920年夏秋间就开始酝酿建立革命团体。这时,在上海领导建党工作的陈独秀函约谭平山、陈公博等人在广州建立青年团组织。同年11月,广州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高等师范学校召开成立大会。早期团组织成员有谭平山、陈公博、谭植棠、刘尔崧、阮啸仙、杨匏安、林伯渠等人。

  由于早期的社会主义青年团是带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团体,但那时团内成分是很复杂的。有信仰马克思主义的,也有信仰无政府主义的,还有信仰基尔特社会主义和工团主义的,各人信仰不同。另外各地早期团组织建立后,一时还未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领导机构,特别是1921的春天以后,由于上海团组织大批骨干去俄国学习,各地组织联系更加松散,加上经费紧张等原因,在1921年5月前后,上海、北京、广州、武昌等地的青年团都停止了活动。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这株幼苗亟须扶植、培育。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一大召开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正式成立。党的“一大”研究了在各地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青年团作为党的预备学校问题,决定了吸收优秀团员入党的办法。“一大”后中央和各地党组织,派了大批党员去恢复和加强团的工作。

  1921年8月,出席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和少年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张太雷从苏联回到上海。带回了国际少年共产党的命令,要在中国组织少年共产党。张太雷经与一部分老团员商议,大家都认为与其建立中国少年共产党,不如将社会主义青年团恢复,对团组织加以整顿。于是张太雷受党组织的委托,负责恢复和发展青年团组织的工作。在此过程中,党中央加强了对团的工作的领导。1921年11月,由陈独秀签发,党的中央局发出通告,要求各地党组织切实注意青年运动,要求“全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必须在明年7月以前超过二千团员”。

  在恢复整顿中吸取了1920年建团的教训,注意了团的思想建设。在重新制定的团的临时章程中,明确规定“社会主义青年团为信奉马克思主义的团体”,“以研究马克思主义、实行社会改造及拥护青年权利为宗旨”。一部分原来的团员因为信仰上的分歧,离开了团;一部分人则转变立场,接受马克思主义,取得了思想上的一致,使团的成员不再像过去那样复杂。同时,为了加强领导,临时章程还规定:“正式中央机关未组成时,以上海机关代理中央职权”,由施存统任书记。1922年1月25日,临时团中央创办了机关报《先驱》,对团员马克思主义的教育,统一全团的思想,起了积极的作用。

  青年团恢复和整顿后,团组织健康而迅速地发展起来。到1922年5月召开团“一大”时,全国已经建立团组织的地方有17处:上海、北京、武昌、长沙、广州、南京、天津、保定、唐山、塘沽、安庆、杭州、潮州、梧州、佛山、新会、肇庆等,团员达5000多人。

  1922年5月5日至5月10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在广州东园隆重举行。出席大会的有来自上海、长沙、武昌、南京、唐山、天津、保定、杭州等15个地方团的25名代表。中共中央局书记陈独秀、青年国际代表达林出席并指导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全国劳动大会代表和来宾,共1500余人。会议选择5月5日马克思诞辰104周年纪念日召开,表明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是信仰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组织。

  5月5日下午一时,张太雷首先向大会致开幕词。党的总书记陈独秀作了《马克思主义两大精神》的演讲。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达林作了《国际帝国主义及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演讲。

  大会开了6天,举行了8次会议,听取了施存统作的临时中央局和上海团的情况报告,并且讨论通过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纲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青年工人农人生活状况改良的议决案》《关于政治宣传运动的议决案》《关于教育运动的议决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与中国各团的关系之议决案》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与国际青年团之关系议决案》。

  5月10日晚上,大会选出了施存统、高君宇、张太雷、蔡和森、俞秀松五人为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施存统被推选为书记。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使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实现了思想上、组织上的完全统一,成为在政治纲领和奋斗目标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的全国性的先进青年组织,由此,中国青年团组织正式诞生了,这是中国青年运动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作者为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共青团中央青运史档案馆原副馆长)

视频
图片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6-2019 湖北一元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0021768号-6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0595号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