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质的特殊性是由脏腑之盛衰,气血之盈亏所决定的,反映了机体阴阳运动形式的特殊性。由于体质的特异性、多样性和可变性,形成了个体对疾病的易感倾向、病变性质、疾病过程及其对治疗的反映等方面的明显差异。因此,中医学强调“因人制宜”,并把体质学说同病因学、病机学、诊断学、治疗学和养生学等密切地结合起来,以指导临床实践。
一、体质与病因
体质决定对某种致病因素和某些疾病的易感性。不同体质对某些病因和疾病有特殊易感性。中医病因学对这一现象早有认识,针对某种体质容易感受相应淫邪的特点尚有。同气相求”之说。如迟冷质者素体阳虚,形寒怕冷,易感寒邪而为寒病,感受寒邪亦易人里,常伤脾肾之阳气;燥红质者素体阴虚,不耐暑热而易感温邪;粘滞质者体素湿盛,易感湿邪,常因外湿引动内湿而为泄为肿等。{内经》中还有。五脏皆柔弱者,善病消瘅”、“小骨弱肉者,善病寒热”、“粗理而肉不坚者,善病痹。(《灵枢·五变》)等记载。由此可见,由于脏腑组织有坚脆刚柔之别,不同体质的人发病情况也各不相同。肥人多痰湿,善病中风;瘦人多火,易得痨嗽;年老肾衰,多病痰饮咳喘。凡此种种,均说明了体质的偏颇是造成机体易于感受某病的根本原因。

二、体质与发病
中医学认为,正气虚是形成疾病的内在根据,而邪气只是疾病形成的外在条件。邪之所客必因正气之虚。正气虚,则邪乘虚而人;正气实,则邪无自人之理。正气决定于体质,体质的强弱决定着正气的虚实。因此,发生疾病的内在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是指人的体质因素。
体质决定发病与否及发病情况:体质的强弱决定是否感受外来的邪气。人体受邪之后,由于体质不同,发病情况也不尽相同。有立刻发病的,有不立刻发病的,也有时而复发的。体质健壮,正气旺盛,则难以致病;体质衰弱,正气内虚,则易于发病。如脾阳素虚之人,稍进生冷之物,便会发生泄泻,而脾胃强盛者,虽食生冷,却不发病。可见,感受邪气之后,机体发病与否,往往决定于体质。当然我们决不能因为强调了体质在发病过程中的作用而否定邪气的作用。众所周知,没有邪气就不可能发生疾病。但是,即使人体感受了邪气,因其体质不同,也不一定就能患病;即使患病,其临床类型和发病经过也因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