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贯的看法是,金庸写得最好的,就是《鹿鼎记》。《鹿鼎记》以下,依次是《天龙八部》、《笑傲江湖》、《倚天屠龙记》。所以,金庸写完《鹿鼎记》就金盆洗手,退隐江湖了。因为不可能写出更好的作品来了。所以,智珠在握如金庸者,自然和他所推崇的范蠡一样,选择激流勇退。
《鹿鼎记》这部书,好就好在写了韦小宝这么个人物。当年租书看时,《鹿鼎记》是最后看的一部。这之前看的是《天龙八部》,看得热血沸腾,所以对《鹿鼎记》也寄予类似于《天龙八部》的热望。特别是第一回就出现了“为人不识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的陈总舵主,更吊起了我的胃口,以为小白龙韦小宝也会像段誉一样因缘际会而后终成一代高手。随着情节的进展,因缘倒是际会了,不算那个教他假武功的海大富,陈近南、九难、洪教主等顶尖高手都成了他的师父,但是,韦爵爷他无心向学。他喜的是做老千,想的是开丽春院,他傍的是皇帝这个天下最大的款和腕,所有这一切,都只为那白花花的银子,轻飘飘的银票。不错,他爱的是个钱字。而此前金庸笔底的人物不管好人坏人,一律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从不考虑钱的问题。说实话,当年初读《鹿鼎记》,我确实有些失望。呵呵,那时我涉世不深啊。后来,我逐渐地越来越喜欢《鹿鼎记》了。《鹿鼎记》和《倚天屠龙记》成了我读的次数最多的书:读《倚天》是因为爱赵敏;读《鹿鼎》则是一种难言的快乐和辛酸。我逐渐明白,没有阅历的人是不会读得通《鹿鼎记》的。而读通了《鹿鼎记》,则世上无难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