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交委员会的产生和结束
北洋政府时期有过三个外交委员会。第一个是巴黎和会将开时于一九一八年十二月中旬成立的,设于徐世昌总统府里。这个会因为反对签凡尔赛和约而于一九一九年五月三日自行结束。第二个大约是在一九二三年初黎元洪任张绍曾组阁时设立的。委员长为黄郛,我是委员,但这个委员会并未开过会,我不知会址何在,会的存在时期也很短。第三个大约是在一九二五年段祺瑞执政时或在较早些时设立的,委员长为汪大燮,他的惟一任务是邀集几个通晓国际法和熟悉条约的委员编一部不平等条约类编,将不平等的条约分类编列,以供修改不平等条约时的参考。这是他的宿愿。类编印出后,会即结束,我未参加这个委员会。
现在我要叙述的是第一个外交委员会的事情。一九一八年十月徐世昌被选为总统就职,十一月十一日欧战停止,十二月一日外交部长陆征祥出国赴巴黎和会。他先到日本与日首相商谈,离日上船时就发现丢了一个公事箱。国内舆论本认为陆非外交人才,且为签订《民四条约》者,颇为不满。陆出国后,外交次长陈(竹录)代行部长,他资历甚浅,声望不高,一般人都认为不足以应付局势。于是梁启超、林长民二人向徐世昌建议在总统府设一个外交委员会,任外交元老汪大燮为委员长。徐采纳了,并以孙宝琦、熊希龄、陆宗舆、李盛铎、林长民、王宠惠、沈瑞麟、陈(竹录)为委员,林长民兼事务长,我是管秘书事务的事务员。徐世昌原是个极圆滑的老官僚,他虽被段祺瑞拥上台而自己并无实力,所以要拉拢各党派以增加他的势力。那时他已聘林长民为他的顾问,林劝他请梁启超赴欧洲游历,与各国著名人士联络,为中国游说,徐也采纳了。这个外交委员会设在紫光阁西南角旁边的几间小房子里,虽在总统府内,与府的办公处是隔离较远的。除汪、林二人及事务员们每日到会外,委员常来并对会务关心的只有熊希龄一人,王宠惠亦有时来,其他委员来开会时都是敷衍态度。当时我天真地以为对和会的政策都是由委员会决定的,传使来电都是由外交部送委员会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重要的来电确是抄送给委员会看的,但未必是全部。
外交委员会成立后,汪、熊二人即联合提出对巴黎和会的提案,共五大纲,首列破除势力范围,分目为收回租借地和铁路附属地,统一管理铁路,撤销外国邮电机关。其他大纲为取消领事裁判权,关税自主,撤退外国军队,停付庚子赔款。梁启超出国前,亦来会与汪、熊、林、王等讨论了这个提案,以便在外接洽。提案经委员会开会讨论审查,于一九一九年一月六日一致决议通过,由汪、林二人亲呈徐世昌,奉命交院发。次日由林长民亲交代总理钱能训,于八日电致各专使,正在陆征祥抵法之日,三日后和会即开始。但以后我们才知道国务院电专使只将这个提案作为希望条件。
另有一事徐却完全接受了委员会的提议:陆征祥赴法途中与广州政府所派代表王正廷相遇,到法后陆即来电报告代表五人及名次,为陆、王、驻美公使施肇基、驻英公使顾维钧、驻荷公使魏宸组。汪看了这个名次甚为踌躇,因为和会只给中国三个席位,如五人轮流出席,怕有时对于和会情形有不接洽处;如由三人出席,则应为前三人,但陆无甚能力,王亦尚无外交经验,且对和会须南北一致,不知他的主张究竟如何,施则为怕多事的一个官僚,向不活动,这三人恐不足以应付局势。汪、林相商不决,我建议只好把顾提升到第二位,使他当冲,因为顾来电最多,与美国代表方面的接洽报告都是他这个驻英公使打来的,施并无一电;且二十一条交涉后顾所写的英文声明书颇为得体,他亦熟悉那个交涉的经过。汪采纳了,即将名次照改,与林同去请徐核定。徐同意了,汪、林回会,通知陈(竹录)到会将新名单交他电发。陈拿这个名单出门时,低声说:“这是要捣乱了。”果然,新名单到专使处,王、施大哗,陆窘极,他到瑞士去躲避,就以此事为一原因。但以后在和会上为中国辩论,确以顾为最力,并最能说。
委员会所提“破除势力范围”大纲里“统一铁路管理”一项引起了大争论。提案原文为: “丙·凡以外资外债建造、已成未成、或已订合同而尚未开工之各铁路概统一之,其资本及债务合为一总债,以各路为共同抵押品,由中国政府延用外国专门家辅助中国人员经理之,俟中国还清该总债之日为止。各路行政及运输事宜仍须遵守中国法律,概由交通部指挥之。”
这个提案的主要目标原是为收回以外资建筑、为势力范围骨干的东清、南满、安奉、胶济、滇越各路,因为国家无此实力,故欲统一管理之,又因无赎回之财力,故欲将其资本及债务合为一总债而以铁路收入还清。但以外债建筑的如津浦、沪杭、京汉等各路亦与势力范围有关,如不包括统一管理之内一律待遇,既不易得据有以外资建筑各路的各国同意,且恐收入不足以早日偿清总债而亦难于举一总债,因此欲将外资、外债建造各路一概统一之。
外交委员会提案于一月八日电各专使,约一个月后,因中国代表在巴黎要发表包括西原借款合同的中日秘密协定,日使小幡于二月二日到外交部抗议,日本人办的《顺天时报》登出反对铁路统一的社论。而交通总长曹汝霖声明对于统一铁路案尚待研究,外交委员会委员陆宗舆亦称彼在会本不赞成。先是,称为旧交通系领袖的梁士诒已有反对统一铁路的言论,至是乃与称为新交通系领袖的曹汝霖一齐反对,认为统一即是共管。那时交通部顾问贝克和中英公司经理梅尔思各拟有“万国铁路团”私案,是共管性质,反对者即以此种拟案与外交委员会提案并论。
二月十八日钱能训约赞否两方集会于春藕斋。汪、熊声明提案与贝克、梅尔思拟案无关,最后梁亦表示赞成之意。钱声明双方无根本不同之意见,办法应再详议。汪推曹、梁拟案。三月七日国务院召集春藕斋第二次会议,曹、染提出破坏原提案的草案,林长民因双方争持不下,拟了一个妥协办法。汪不同意,会后即辞职不复到外交委员会。
平心论之,委员会提案中所举措总债及延用外国专家辅助经理的条件,是因为当时实际情形不能避免,并非共管性质,但以后是否会流于共管,确应考虑。举总债时如何方可不受新银行团的压迫,更是问题。熊希龄以为此等皆系商订条件时所当注意,但政局多变,商订条件者为谁,亦难保证。另一方面,破除势力范围单靠要求,无此实力;但不破除则势将引入瓜分,提案人认为这是最重要的理由。要之,原提案人的用意在破除势力范围,并非为私,他们提出由交通部指挥,而当时他们在交通界并无一个立足之点。梁士诒提出已成外债各路不在统一计划之内,有保持他由于管理和调运铁路收入而来的“财神”头衔之嫌疑。曹汝霖《顺天时报》反对后出场,陆宗舆在第一次春藕斋会议时,竟为高徐、济顺两路辩护是商业性质而非政治性质,则简直的与日本“一鼻孔出气”了。这是赞否两方主要不同之点。徐、钱则以圆滑手段依违两可于其间而终偏向亲日派。曹、陆被称为亲日派,汪、熊、林等则被称为亲英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