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经典精选 > 名著名作 >

崔莺莺啊,其实你不懂母亲的心!

2009-04-24 17:26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佚名
莺莺在热烈追求自由爱情的过程中,鲜少考虑到母亲的处境和感受,这算不算有点过分?纵然爱情是可贵的,但是亲情不应如此势单力薄啊。

又读王实甫《西厢记》,颇有感触,崔莺莺啊,其实你不懂母亲的心!

黄梅戏《西厢记》剧照

《西厢记》中的老夫人一直被读者当做一股封建势力来读,而不是当做一位母亲来读。提到这位气势凛然的相国夫人,批评声一大片。固然,作为封建礼教的捍卫者,其思想的落后不能否认,但换个角度,从人性本身来看,未必真的就这么一无是处。

古代社会“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相国大人死后,老夫人只有莺莺一个女儿,可以说是无依无靠,还得照顾待字闺中的莺莺。《西厢记》楔子开篇即是老夫人诉自己之苦,“子母孤孀途路穷”“血泪洒杜鹃红”,心里的痛苦无助,对往后日子的迷茫岂能一言以蔽之?尽管老夫人也算个精明能干的女强人,法本长老云“老夫人处事温俭,治家有方,是是非非,人莫敢犯”,然则,遇上丧夫之痛,毕竟不得不一切更加小心谨慎,凡事三思而行。女儿莺莺早已许配给尚书之子郑恒,未来的幸福指日可待,怎能因贫苦张生一次解围,轻易把女儿改配,毁其一生?在老夫人眼里,恐怕荣华富贵就是幸福,哪晓得什么爱情不爱情的。无论是老夫人强要张生莺莺以兄妹相称,莺莺仍嫁张生,还是非要张生上朝取应,目的都是一样的:保证莺莺以后的物质生活。虽然她极重名誉,看重门面,但是,她最终肯给张生一个机会去符合她的要求,足见她是为女儿想得多,为声名想得较少。爱子之心,天下父母一般,只是老夫人的方式不对,重物质轻内心而已。

普救寺之难,莺莺出计与母亲,说“不如将我与贼人”,还列出“其便有五”,老夫人不为所动。待莺莺别出一计,道有退兵之策的,与他结秦晋之好,这回,老夫人既不哭也不说什么“我不如白练套头儿寻个自尽”了,当下即说“此计较可”,随后在法堂上让长老高叫此策。此计真的“可”吗?不见得。老夫人早知莺莺已许了尚书之子郑恒,岂有不知此策行不通之理?只是她爱其子,则为之计深远,想到“留得青山在”,日后再做打算不迟,其实是早就决定要违背诺言的了。只能怪莺莺心思太浅,没想到母亲这招缓兵之计。老夫人这么做,出发点仍然是为女儿好。

莺莺张生之事暴露后,在红娘一番辩说之下,老夫人终于放不下面子,道:“罢,罢,俺家无犯法之男,再婚之女,与了这厮罢!”等到见了张生,却不是简单地“与了这厮”了,开出条件来“得官啊,来见我;驳落呵,休来见我。”还说“我与你养著媳妇”,这不明摆着说把莺莺许了张生吗?张生考得功名,莺莺是他的,考不中,莺莺还是他的。事到如今,他俩人谁缺了谁都活不成,既是如此,用激将法激一下,说不定还有高官厚禄的希望呢。做母亲的这一番深思熟虑,两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人又怎想得到?也多亏是想不到,要不张生就不努力去考,官名又是一空。

那老夫人听说张生去卫尚书家做女婿去了,想必挺怒火,虽道“不负老相公遗言,还招郑恒为婿”,但见到张生拜见时,说:“休拜,休拜!你是奉圣旨的女婿,我怎消受得你拜!”语中甚是抱怨气愤,继而又摆出个“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的大道理。若在老夫人心底里压根儿不喜张生,即使是羡慕他的状元名头,骂一顿出气就是了,又何必如此狠狠数落张生的不是?分明是恼怒张生用情不专,负了女儿。

尽管老夫人常把家族名誉挂在嘴边,几乎是无论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先把封建礼教中的条条框框,诸如女子当怎样,休没了相国声望之类的话说在前,这固然是她作为腐朽封建家长的表征。但是,我们知道,东方人不比西方人坦率直白,表达感情来句火热热赤裸裸的“我爱你”。东方人,尤其是中国人,很讲究含蓄内敛。老夫人自然不例外,她对莺莺的爱也是如此,是在她满口道德观念的言辞里深深潜藏的。其实,不说出口的爱也得深,真,切。那郑恒知自己取莺莺无望,一头撞死,倒也是个烈性汉子。老夫人葬他时,难道没半点内疚?就算郑恒千不好万不好,但两家婚约在先,却是铁般的现实,再说了,人家郑恒可真是无辜的,老夫人对得起他么?莺莺张生有情人终成眷属,快活去了,丢下个丑人给自己母亲做。

阅读全书,莺莺在热烈追求自由爱情的过程中,鲜少考虑到母亲的处境和感受,这算不算有点过分?纵然爱情是可贵的,但是亲情不应如此势单力薄啊。我不是说赞同老夫人这样的母爱,只是,一味地批她,未免有点不公平。

如果老夫人生活在今天或者再早十年,二十年,她必定会说:莺莺啊,你不懂母亲的心!

(责任编辑:诚明)

视频
图片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免责条款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2-2025 YIYUANYI.ORG,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6017733号 ICP/SP:鄂 B2-20100159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