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与婚礼的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在缔婚中应用、吸收茶叶或茶叶文化作为礼仪的一部分。其实,茶叶文化的浸渗或吸收到婚礼之中,是与我国饮茶的约定成俗和以茶待客的礼仪相联系的。
男娶女嫁时,男方要用一定的彩礼把女子交换或买过来。
由于婚姻事关男女的一生幸福,所以,以大多数男女的父母来说,彩礼虽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但更重视和更多的还是那些消灾祐福的吉祥之物。茶在我国各族的彩礼中,有着特殊的意义。这一点,明人郎瑛在《七修类稿》中,有这样一段说明:“种茶下子,不可移植,移植则不复生也,故女子受聘,谓之吃茶。又聘以茶为礼者,见其从一之义。”从字面上看,好似只讲茶在婚礼中的意义,与茶叶的列入缔婚彩礼无关。其实,只要稍加分析,还是能够理出茶在婚姻礼仪中的一个发展过程的。
但是,也如《茶经》所说,我国古人只是认为茶树“植而罕茂”,并不认为茶树不可移植。可是,道学者们为了把“从一”思想也贯穿在婚礼之中,就把当时种茶采取直播的习惯说为“不可移植”,并在众多的婚礼用品中,把茶叶列为必不可少的首要礼物,以致使茶获得象征或代表整个婚礼的含义了。如今我国许多农村仍把订婚、结婚称为“受茶”、“吃茶”,把订婚的定金称为“茶金”,把彩礼称为“茶礼”等等,即是我国旧时婚礼的遗迹。下面,列举一些我国各族婚礼中应用茶叶的习俗。
订婚,也叫订亲、定亲、送定、小聘、送酒和过茶等等,民间称法很多,差不多一地一个说法。在旧时,订婚是确定婚姻关系的一个重要仪式,只有经过这一阶段,婚约才算成立。我国各地订婚的仪式相差很大,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男方都要向女家送一定的礼品,以把亲事定下来。如京津和河北一带农村,订婚也称“送小礼”;送的小礼中,除首饰、衣料和酒与食品之外,茶是不可少的,所以,旧时问姑娘是否订婚?也称是否“受茶”。送过小礼之后,过一定时间,还要送大礼(有些地方送大礼和结婚合并进行),也称“送彩礼”。大礼送的衣料、首饰、钱财比小礼多;视家境情况,多的可到二十四抬或三十二抬。
但大礼中,不管家境如何,茶叶、龙凤饼、枣、花生等一些象征性礼品,也是不可缺少的。茶叶当然还带有“从一”的含义。女方收到男家的彩礼以后,随即也要送嫁妆和陪奁,经过这些程序以后,才算完聘。女方的嫁妆也随家庭经济条件而有多寡,但不管怎样,一对茶叶罐和梳妆盒是省不掉的。
茶叶在婚礼中作为“从一”的象征,过去主要流行于汉族中间。但是,我国多数民族,都有尚茶的习惯,所以,在婚礼中用茶为礼的风俗,也普遍流行于各个民族。如云南佤族订婚,要送三次“都帕”(订婚礼):第一次送“氏族酒”六瓶,不能多也不能少,另再送些茶叶、芭蕉之类,数量不限。第二次送“邻居酒”,也是六瓶,表示邻居已同意并可证明这桩婚事。第三次送“开门酒”,只一瓶,是专给姑娘母亲放在枕边晚上为女儿祈祷时喝的。云南西北纳西族称订婚为“送酒”,送酒时除送一罐酒外,还要送茶二筒、糖四盒或六盒,米二升。云南白族订婚多数和汉族一样,礼物中少不了茶。如大理区洱海边西山白族“送八字”的仪式中,男方送给女方的礼物中就都有茶。例如住在洱源的白族男女合过“八字”可以成婚的话,男方要向女家送“布一件,猪肉三块(一块带尾),火腿一只,羊一只(宰好),茶叶二两,银圈一个,耳环一对和现金若干,并附‘八字贴’一张”。女方把礼物收下,婚事也就算定了下来。居住在云龙的白族订婚的礼物为“衣料四包,茶二斤,猪肉半爿或一只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