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历史:无声胜有声(2)
2010-02-27 10:59
明、清时期,琵琶的形制基本定型,在琵琶大型套曲的创作、演奏上,获得了新的发展,如汤应曾演奏的《楚汉》、张雄演奏的《拿鹅》等。 明末清初,
明、清时期,琵琶的形制基本定型,在琵琶大型套曲的创作、演奏上,获得了新的发展,如汤应曾演奏的《楚汉》、张雄演奏的《拿鹅》等。
明末清初,琵琶界逐渐分为南、北两派。南派被称为浙派,以陈牧夫为代表。擅长的曲目有《海青拿鹤》、《将军令》、《霸王卸甲》等。北派被称为直隶派,以王君锡为代表,擅长的曲目有《十面》、《普庵咒》等。
十九世纪中叶前后,上海的经济、文化迅猛发展,逐渐成为了全国琵琶音乐的中心,并发展分流出无锡派、平湖派、浦东派、崇明派、上海派等琵琶流派。
除此琵琶独奏大套乐曲的传派以外,自清代以后,各地的琵琶独奏和地方小曲也已初步有流派的区分,如以马其会、王露为代表的山东传派、黄云程为代表的浙江杭州传派、王泽如为代表的广东潮汕派、李竹林为代表的天津传派、张啸夫为代表的浙江嵊县传派、项子贞为代表的浙江温州传派、饶碧初为代表的广东客家汉乐琵琶、何柳堂及何与年为代表的广东粤乐琵琶等。另外还有北京曲艺琵琶、天津荡调琵琶、河南板头曲琵琶、四川清音琵琶、苏州弹词琵琶,而福建的南琶则保留了隋唐以来的横弹特点,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
众多琵琶流派的产生,尤其是以汪煜庭为代表的上海派琵琶的形成,对以后琵琶的演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标志着琵琶发展史上的第三次高潮。
二十世纪五十、六十年代起,琵琶演奏艺术获得第四次发展,根据十二平均律的要求安排品位,目前已发展为六相二十四品或二十五品;用钢丝弦或钢丝尼龙弦代替丝弦;用假指甲代替真指甲,无论在乐器的音域、音质、音量、音色等方面都获得了显著的改进,产生了一批富于时代气息的优秀作品,演奏手法也随之有所发展,代表曲目如:《彝族舞曲》、《狼牙山五壮士》。
七十年代以来,随着琵琶协奏曲《草原小姐妹》的问世,再一次把琵琶的创作与演奏带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民族器乐与西方管弦乐队的成功结合,标志着琵琶这件古老的乐器焕发出新的生机。
而到了八十年代至二十世纪末,琵琶独奏曲、协奏曲的新作品大量涌现,尤其是专业作曲家的介入,在乐曲的创作手法上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在琵琶与民族乐队、西洋管弦乐队的结合上作了更多的有益的尝试。
同时琵琶自身的演奏技巧也大为丰富,出现了新的技术概念,如刘德海先生的右手“反弹”技术。其间具代表性的独奏曲有:《火把节之夜》、《诉------读唐诗<琵琶行>有感》、《春雨》、《渭水情》、《天鹅》、《春蚕》等,协奏曲有:《花木兰》、《祝福》、《春秋》、《乌江恨》等。
此外,琵琶音乐理论的研究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大批的有关琵琶的论文及专著不断涌现。同时,几所音乐院校多年前就已开始招收琵琶硕士生,把琵琶的演奏、教学、研究提升到了更高的发展阶段。
(责任编辑:云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