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收藏「聚財」的表現形式之二,是制假。制假在古代相當盛行,特別明清時期,藏品的制假活動十分猖獗,書畫、青銅器、古帖、古書、古玩等幾平所有的藏品都有假貨,許多藏品一經流傳 ,立刻有人仿製假冒。如《宣爐博論》稱,明宣德年間所造宣爐,至天啟時已是「真者十一,贗者十九」。明清藏品制假者不僅有商販、工匠,而目有不少收藏家,甚至連一些有名望的收藏家也介入制假活動。沈德符《萬歷野獲編》記載:「骨董自來多贗,而吳中尤甚。文士皆藉以糊口。」明清藏品制假的方法很多,《考盤餘事》、《燕閒清賞箋》、《博物要覽》等書記載多種藏品的制假方法,如以釅醋外塗、煙熏、刀刻、水浸、炭烤、地埋等法製作假青銅器;以板殘、濕霉、火燎、煙熏、置蛀米櫃中等法製作假宋版書;以夾紗拓、香煙熏、香和糊等法製作贗帖等。沈德符形容制假像變戲法那樣,「如幻人之化黃龍,如板橋三娘子之變驢,又則宜君縣夷民改換人肢體面目」,令人真偽莫測。收藏者參與制假的目的當然是為「聚財」,然而,其最終的結果卻往往聚不了財。制假倡獗對收藏活動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使很多收藏者為此付出沉重代價,贗品製作者自身也往往受累。
收藏「聚財」的表現形式之三,是欺騙。古代收藏者在交往中不以誠信待人,以欺騙手法獲取藏品的事例屢有發生。如宋代時諺稱:「借書一癡,還書一癡。」反映當時社會上借書不還的風氣。《侯鯖錄》曰:」穎州一士子,九經各數十部,皆有題記,是謂借諸人之書不還者,每炫本多。」借了別人的書不還,還要誇耀自己書多,這真是恬不知趾。明人周暉《金陵瑣事》記載,金陵有些人專以欺騙手段奪人藏品。周暉舊鄰應主簿家有一塊龍雕祖母綠石,遊客出銀五百兩不肯售。一日,有一索姓回民求見,應主薄將寶石拿給他看,持玩間,突然張回將寶石吞入腹中。應主簿欲和他打宮司,但苦無人證、物證,最後只得自認晦氣。
《清裨類鈔》記載的欺騙事更為卑劣。光緒末年,揚州有一鹽商,好收藏。有人以道士所戴玉笄求售,稱是王右軍遺物,索價四千金。鹽商十分喜愛,只是認為太貴,說只值數百金,那人把東西留下便走了。次日,有客人來訪,討論玉器。鹽商出示玉笄,客人大笑說,這是假貨,某年某月某日,我親眼見那人在宜興定造。鹽商被他一激,勃然大怒,猛拍幾案,玉拜應手而碎。又過了幾日,那人拿著某公子的信函來,信中說:「近聞有王右軍時物,是真希世之寶,我已允價五千金買下,此物在您家中,請交其人帶來。」鹽商見信,又怕又怒,說:「這是假的,我已擊碎了。」那人故作震驚說:「上次議價值四千金,哪會有擊碎的道理。」鹽商被逼無奈,說出緣由。那人說,宜興造的假貨確有其事,不過那是為了應付索寶觀看者所造,假的我還留著,說著從懷中掏出一玉笄給鹽商看,鹽商目瞪口呆。那人又以貴公子答應花五千金買下要挾,鹽商最後不得已,只好賠了三千金,才了結此事。
上述秘藏、制假、欺騙等在古人的收藏活動中,從來都是為人深惡痛絕嚴加聲討的,它們和收藏活動的義舉相比,真有霄壤之別,其中的妍媸美惡,自然不言而明。
時至今日,收藏者中仍有聚道、聚財兩種不同態度的人,古人的事例或可成為鏡子,使我們有所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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