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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药物配伍禁忌(2)

2010-03-17 11:39
来源:39中医 作者:网络
金银花、连翘、黄芩、鱼腥草等,不宜与乳酶生、整肠生、胃酶制剂等合用,因为这些中药在抵抗病菌的同时也抑制或降低了后者的活力。 中药桃仁、白

 

  金银花、连翘、黄芩、鱼腥草等,不宜与乳酶生、整肠生、胃酶制剂等合用,因为这些中药在抵抗病菌的同时也抑制或降低了后者的活力。

 

  中药桃仁、白果、杏仁与安定类等镇静催眠药合用会抑制呼吸中枢、损害肝脏。抗癫痫药与苍耳子、雷公藤合用可加重肝脏损害。元胡止痛片、健胃片、 大活络丸等,不宜与阿托品、麻黄碱等生物碱类配伍,以免加重其毒副反应。

 

  引起酸碱度变化

 

  含有酸性成分的山楂、五味子、乌梅、山茱萸、女贞子等中药均可酸化尿液,影响一些西药在肾小管内的重吸收和排泄,如碳酸氢钠、氧化镁、碳酸铋等。上述中药也不宜与口服红霉素制剂、利福平、磺胺类、呋喃妥因配伍应用,因其可使红霉素分解加快,可加重呋喃妥因、利福平、磺胺类的肾脏毒 性。含碱性成分的煅龙骨、煅牡蛎、硼砂与阿司匹林、胃蛋白酶合剂等酸性药可发生中和反应,使二者作用互受影响。

 

  甘草及其制剂含甘草酸,不宜与多元环碱性较强的生物碱如奎宁、麻黄碱、利舍平等配伍,因其可产生沉淀使机体吸收减少而降低疗效。人参、三七、远 志、桔梗等不宜与酸性较强的药物配伍,因为在酸性环境中,皂苷易在酶的作用下水解而失效。

 

  含醌类成分的中药如大黄、虎杖、何首乌等不宜与碱性药物配伍,因为这类中药所含蒽醌苷在碱性溶液中易氧化而失效。

 

  影响吸收 

 

  含钙、镁、铝等矿物性成分的中药,如石膏、海螵蛸、石决明、龙骨、龙齿、牡蛎、蛤壳、瓦楞子、明矾、磁石、代赭石、赤石脂、钟乳石等,不宜与四 环素类和诺氟沙星等抗菌药同服,因为多价金属离子能与其药物分子结合,生成在肠道内难以吸收的络合物,从而降低生物利用度,使疗效降低。

 

  丹参及含丹参的中成药不宜与抗酸药同服,它可与抗酸药中的金属离子结合成络合物,从而降低丹参的生物利用度,影响疗效。

 

  含有槲皮素的柴胡、旋覆草、桑叶、槐花、槐角、山楂、侧柏叶及含芦丁的中药应避免与碳酸钙、维丁胶性钙、硫酸镁、硫酸亚铁、氢氧化铝和碳酸铋类 药物合用,因其能形成络合物而相互影响疗效。

 

  牛黄解毒片、麻黄丸、四季青片、清宁片等中成药和地榆、大黄、山茱萸、石榴皮、五倍子、虎杖等中药不宜与胰酶、淀粉酶、胃蛋白酶、洋地黄类、麻 黄素、硫酸亚铁、维生素B1等合用,因前者中所含大量鞣质与上述西药能相互结合,生成鞣酸盐沉淀,可引起多发性神经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等。

 

  产生有毒物质

 

  朱砂、磁珠丸、苏合香丸等,不宜与有还原性的三溴片、碘化钾等西药同服,因朱砂中含硫化汞,在胃肠道遇碘或溴后可生成对肠道有刺激性和毒性的溴 化汞和碘化汞沉淀物,从而引起药源性肠炎。

 

  含雄黄的中成药,如牛黄解毒丸、六神丸、牛黄至宝丹、清热解毒丸等,不宜与硝酸盐、硫酸盐同服,因雄黄主要成分为硫化砷,同服后胃液内产生少量 硝酸或硫酸,使雄黄所含硫化砷氧化生成三氧化二砷,毒性增加,长期应用可引起砷中毒。

 

  由此可见,中西药联合应用并不是简单的机械叠加,应根据中西药所含有效化学成分、理化性质、药理作用、不良反应以及患者个体差异,以及中西药物 各方面的科学理论,合理地选用中西药物配伍应用,以发挥中西药物结合在防病治病中的互补作用,真正达到药物应用的取长补短、增强疗效、减少副作用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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