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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畏十八反 善用生奇效

2010-05-24 14:34
来源:39健康社区 作者:清远
中药是中医辨治病证的重要手段,一般以多味药物相配伍而治疗疾病。

 
中药是中医辨治病证的重要手段,一般以多味药物相配伍而治疗疾病。如果配伍得宜,可以增强疗效,如果配伍不当或禁忌,不仅会降低药效,还会产生毒副作用,所以中医治病非常重视药物的合理配伍。
 
中药的配伍禁忌,有“相反”和“相畏”。两种药物同用,能产生毒性或副作用,就谓之“相反”,两种药物同用,药物之间能产生互相抑制作用,就谓之“相畏”。对于中药的配伍禁忌,自古流传有“十八反”和“十九畏”之说,此两说源于《神农本草经》,《本经》在所附诸药制使篇中,对中药的玉、石、草药、木药、兽、虫、鱼、果、菜、米分别上、中、下三部详尽阐述了其相使、相反、相杀、相畏、相恶等原则。
 
五代后蜀之主孟昶命翰林学士韩保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谓:“《本经》载药365种,有单行者71种,相须者12种,相使者90种,相畏者78种,相恶者60种,相反者18种,相杀者36种”,今人所谓“十八反”之名,即源于此。《新修本草》承袭了18种反药的数目,《证类本草》载反药24种。
 
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不尽相同。直至金元时期,才正式将相反药概括为“十八反”,并编成歌诀流传。“十八反”歌诀最早见于金代医家张从正所著的《儒门事亲》中,元代医家李东垣所撰《珍珠囊补遗药性赋》中也载有这首歌诀:“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即: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及;甘草反海藻、大戟、甘遂、芫花;藜芦反人参、丹参、玄参、沙参、细辛、芍药。
 
而“十九畏”歌诀,则首见于明代永乐太医刘纯所撰的《医经小学》:“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喜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监炙煿莫相依”,即:硫磺畏朴硝(芒硝、元明粉);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芒硝、元明粉)畏三棱;川乌、草乌(附子)畏犀角(广角);人参畏五灵脂;官桂(肉桂、桂枝)畏赤石脂。
 
“十八反”和“十九畏”达成共识后,历代大多中医遣方用药基本上准此而不越雷池一步。而这相反相畏药在临床上是否就绝对不能合用?对此,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这些相反相畏药是古代医家几千年临床经验教训的总结,中药之间只有合理配伍,才能产生的良好疗效,如触犯配伍禁忌,轻则误病,重则害命,须慎之又慎;但也有人认为,古人只说“十八反”,并没有大量的病例来论证是否正确,“十八反”中,除甘草反海藻一组外,其余配伍皆为有毒中药之间相配,其产生的毒性到底是有毒中药本身所致,还是二者配伍后毒性增加所致,并无详细的定论,不足为凭。
 
所以,历代不少医家,对相反相畏药并没有生搬硬套,而是正视病证复杂多变的现实,勇于实践,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敢于打破禁律,认为“十八反”和“十九畏”并非绝对的配伍禁忌,并据证联用相反相畏药辨治疑难重症,屡获奇效。
 
临证善用相反之药者,首推汉代医圣张仲景,《金匮要略·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中治疗留饮欲去证的甘遂半夏汤,甘遂和甘草同用,因势利导攻逐祛饮。《金匮要略》治疗寒饮腹痛证的赤丸方,乌头与半夏合用,除沉寒痼冷,化饮降逆。
 
唐代医家孙思邈《千金方》中的“大八风散”,乌头与白蔹同用,主治诸缓风湿痹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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