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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谈谱牒与史志(2)

2009-04-25 17:23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张平官
尽管谱牒受时代政治内容制约较为严重,刻有很深的封建宗法制度烙印,有不少糟粕必须加以摒弃。但无可否定,谱牒确有其丰富、深邃、厚重的历史文化

尽管谱牒受时代政治内容制约较为严重,刻有很深的封建宗法制度烙印,有不少糟粕必须加以摒弃。但无可否定,谱牒确有其丰富、深邃、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和久远的传统根基。其中的许多珍贵史料和文献价值是其他史志所无可替代的。所以,干百年来不仅深受广大民众所尊崇,而且被许多文史学家所重视。

然而,有相当一段时间,人们对谱牒研究较少,甚至视为禁区,“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谱牒一度被当作“破四旧”的对象而遭到查抄焚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逐步解禁。1984年国家档案局、教育部、文化部发出《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的通知》,通知指出:“家谱是我国宝贵文化遗产中亟待发掘的一部分,蕴减着大量有关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教制度及地方史的资料。它不但对开展学术研究有重要价值,而且对当前某些工作也起着很大作用。但是,由于国内收藏的家谱极为分散,又没有专门目录,因而长期以来国内对家谱的发掘、研究工作做得不多,这与国外学者、机构对中国家谱搜集不遗余力,研究多有成果的状况很不相称。”

应该说,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由国家行政部门发出的对中国谱牒的深刻认识和正确评价。此后,不少热心的学者或文史机构对谱牒文化搜集和研究。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不少地方悄然掀起编修族谱的热潮,一些望族大姓甚至要编修全国通谱、世界通谱、宗族大典等。这对于挖掘和研究谱牒文化确是一个绝对的机遇。作为方志工作者自然也不能置身事外。笔者多年参加编修地方志工作,曾先后查阅部分谱牒资料和相关著述,感触颇深,从谱牒这个历史文化窗口中,得以窥见祖国丰富文化遗产宝藏之一斑,受益匪浅。在第一轮修志中,就曾利用谱牒资料,充实部分旧志失载的重要内容,也澄清了一些过去难以弄清的史实。特别是人物资料,旧志所记述人物传记大多事迹简单、生卒不明,而与传主有直接血缘关系的族谱则记载甚详,生卒年月办明晰。如北宋末著名文人李撰及其6个儿子,在宋代都有一定名望,其长子李弥大历任户部、刑部、工部尚书,次子李弥逊为户部侍郎,是著名爱国诗人。但旧志记载均不详细,且无生卒年月,尤其是6个兄弟次序排列,史志记载各异,有的把长子弥大当作老三,把次子弥逊作老四。我们查阅了《李氏族谱》的世系与传赞,6个兄弟生卒年月一目了然,其生平事迹资料非常丰富。再如南宋末著名爱国诗人郑思肖,他的名、字、号均是在赵宋灭亡(下转第20)(上接第11)后改取的,其幼时乳名一直无处稽考,我们遍查郑的祖籍和出生地的谱牒资料,终于在清代修的部《郑氏谱族》中,发现郑思肖“幼名少因”的记载。最近又从广东《赵氏族谱》中发现一篇郑思肖佚文《赠郡王》,文中记载,郑思肖与宋太宗第四子商王赵元份九世孙赵必迎曾“结为同交、至忘形骸”。南宋咸淳十年(1274)恭帝即位后,“元伯颜逼于北方,计臣献策,宜募兵于南”,赵必迎慷慨奉命,回福建连江故里招募赵氏宗室等勤王队伍。同年十二月,赵必迎“奉诏书入广”(后封为郡王),郑思肖曾“把滔数行,饯公车”,至崖山兵败,赵宋倾亡,必迎亦于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抑郁而殁,郑思肖特为必迎撰写这篇《赠郡王》祭文,附在广东新会《赵氏族谱》赵必迎传记之后。这些都是鲜为人知的重要史实,对深入研究郑思肖的生平及思想都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由于第一轮修志缺乏经验,加上受时间、人力等限制,我们所查阅的谱牒仅是很少一部分。笔者认为,第二轮修志应该对谱牒资料给予更多的关注,特别是人物志、人口姓氏志、民俗志、文物古迹志等,谱牒资料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来源,应充分加以挖掘利用,以丰富方志的内容,提高志书文化品位。

当然,谱牒多系私家编纂,编者水平相去甚远,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也较大,因而讹谬甚多。清代著名史志学者章学诚指出:“谱系之法,不掌于官,则家自为书,人自为说,子孙或过誉其父祖,是非或颇谬于国史,其不肖者流或谬托贤哲,或私鬻宗谱,以伪乱真,悠谬恍惚,不可胜言。”他更指出:“私门谱牒,往往附会名贤,侈陈德业”,或“自叙官阶封赠,讹谬甚多。”一针见血指出谱牒之缺陷。因此,地方志在利用谱牒资料时,应取特别谨慎的态度,尤其有影响的人物和重要史实,应严加考校,与其他史料相应证。防止以讹传讹,致使志书的翔实可靠性和权威性受到损害。由于初涉谱牒文化,只是琐谈管见,借以求教于专家学者。 

(责任编辑:猪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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