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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宗法家庭常用名词(2)

2009-05-03 18:33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沂南氏族文化研究
宗法 : 封建社会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等级制度。萌生于殷商,定型于周。在西周,周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称为天

宗法 :

封建社会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等级制度。萌生于殷商,定型于周。在西周,周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称为天下的“大宗”,是同姓贵族的最高家长,在政治上是全国的共主。其余嫡出诸子与庶子分封为诸侯,对天子为“小宗”在本国为大宗,其职位亦由嫡长子继承,他们以名为氏。诸侯的诸子与庶子分封为卿大夫者,对诸侯们以官职、邑名、辈份等为氏。从卿大夫到士,其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亦同。这样既是一套国家机构,又是以血缘关系起来的大宗族,宗法制度乃成为巩固贵族世袭统治的有力工具。至西周后期,原来意义上的宗法制度渐被破坏。后世地主阶级继承了周代的宗法制,加以改造,其实施远远超出了大夫、士的范围。因而,直至清末,宗法是天子至庶人都必须遵循的维系整个封建社会的基本制度。清程瑶田《通艺录.宗法小记.宗法述》:“宗法载《大传》及《丧服小记》,列其节目,明其指归。有大宗、小宗之名,有迁与不迁之别,又为之通宗道之穷,究立宗之始,此所谓宗法也。”

祖宗:

对始祖及先代中有功德者的尊称。《礼记.祭法》:“有虞氏禘黄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孔颖达疏:“祖,始也,言为道德之初始,故云祖也。宗,尊也,以有德可尊,故云宗。”《文选.班固.典引》:“宏亮洪业,表相祖宗。”蔡邕注:“始受命为祖,继中为宗,皆不毁庙之称也。”《资治通鉴.汉灵帝熹平六年》:“臣各陈政要,蔡邕上封事曰:夫迎气五郊,清庙祭祀,养老辟雍,皆帝者之大业,祖宗所祗奉也。”《宋史.礼志十一》:“哲宗绍圣二年正月,帝谓辅臣曰:‘祖宗谥号,各加至十六字。’”《红楼梦》第一0六回:“且说贾母见祖宗世职革去,现在子孙在监质审......所以日夜不宁,思前想后,眼泪不干。”

始祖:

指得姓的祖先,亦指有世系可考的最初的远祖。《仪礼.丧服.传》:“禽兽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算焉!’都邑之士则知尊祢矣,大地及学士则知尊祖矣。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郑玄注:“大祖,始封之君,始祖者,感神灵而生若稷、契也。”祢,父亲。汉班固《白虎通.姓名》:“宗其为始祖,后者为大宗,此百世之所宗也。”《红楼梦》第九回:“原来贾家之义学离此不远,不过一里之遥,原系当日始祖所立,恐族中子弟贫穷不能请师者,即入此中肄业。”

昭穆:

宗法制度对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规则和次序。以周代天子七庙为例,自始祖之后,父为昭,子为穆。排列时,大祖居中,三昭位于大祖的左方;三穆位于大祖的右方,以此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次序、亲疏远近。历代学者大都认为昭穆制是周人的制度,据张光直研究,商王世系中也存在着昭穆制。《周礼.春官.小宗伯》:“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辨庙祧之昭穆。”郑玄注:“自始祖之后,父曰昭,子曰穆。”又《春官.冢人》:“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指家族的辈分关系。《左传.僖公五年》:“大伯、虞仲,大王之诏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晋陶潜《赠长沙公诗序》:“长沙公于余为族祖,同出大司马。昭穆既远,以为路人,经过浔阳,临别赠此。”清孔尚任《桃花扇.阻奸》:“昭穆伦次,立福王亦无大差。”参阅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杜正胜《周代城邦》。

冢子:

即嫡长子。冢,大。《左传.闵公二年》:“大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视君膳者也,故曰冢子。”杜预注:“冢,大也。”大,音“太”。《礼记.内则》:“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又“父没母老,冢子御食。”

冢妇:

嫡长子的正妻。《礼记.内则》:“舅没则姑老,冢妇所祭祀宾客,每事必请于姑。介妇请于冢妇舅姑使冢妇,毋怠,不友无礼于介妇。舅姑若使介妇,毋敢敌耦于冢妇,不敢并行,不敢并命,不也并坐。”《红楼梦》第一一0回:“刑夫人虽说是冢妇,仗着‘悲戚为孝’四个字,倒也都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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