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人的传统定势,姓是祖先所传,名是父母所授,名字不合意,或可自取一个,但这个姓是万万不能变更的。而如今,却对祖先传承下来的姓氏采取如此轻率的“否定”,不但可以弃之不传,而且居然可以另造一个。假如孔老夫子在世,必定要大声嚷嚷“礼崩乐坏”了!但是,时代毕竟不同了。中国的姓氏制度自先秦发展至今,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且不说经过秦汉姓、氏合一,由氏成姓,姓氏世系已难以考辨;也不说历史上因民族融合,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姓氏互相转化混淆,或因避讳、避祸、避事、音讹、省文、复音姓氏单音化等改为新姓,致使中国的姓氏已变得十分错综复杂。
今天要在中国大地上,找出一个自黄帝以来一直是百分之百的纯本宗本姓血统的姓氏,恐怕是不会有的事了。穿过几千年风风雨雨的时光隧道,经过几千年天翻地覆的历史变迁,作为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和作为生命个体象征的专有符号的姓氏,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呈现出既不同于传统模式而又与传统有着密切联系的新形式。
第一,姓氏观念开始淡化,出现“姓名”合一的趋势。
按照传统观念,姓氏代表的是家族、宗亲、血缘。中国传统文化强调的是共姓至上的群体原则,传统社会形成了一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纲常,姓与祖宗、群体密切相联,只有那些不孝子孙或被宗族除名出族的人才会改变自己的姓氏。一个人即使对家族再不满,也不会对自己的姓氏有意见。历史上有的家族改姓,总有着出于万不得已的原因。改了姓氏,就等于抛弃了祖宗,断绝了香火。在中国人的眼里,姓是“传宗接代”的标志,具有强烈的生命血缘意识,孩子跟谁姓,就意味着他是谁家的后代(尤其是男孩),所以我们的祖宗老规矩一直是子承父姓,有女无子者,则借子传姓,或招一个“倒插门女婿”传姓。直到现在,我们还可以听到夫妇因子女跟谁姓而引起争吵甚至上法院的事情,当然这种情况正在减少,现在更普遍的现象是家族观念的剧变导致姓氏观念淡化。
家族观念的剧变是因家庭结构的变化所致。在当今中国,像曹雪芹笔下《红楼梦》中的贾府、巴金笔下《家》中的高家那样“四世同堂”、“五世其昌”的传统大家族早已解体,由一对夫妻和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已成为当今家庭结构(主要在城市)的主要成分,几千年来以男子为家庭中心的传统观念也正在逐渐消亡。家族制的破裂必然促使宗族观念淡薄;而商品经济的发展,又促使人们以利益、价值等新的需求标准来确定人际关系,传统的以血缘关系按宗族类别确定活动区域或交往对象则已退居其次。于是,同一姓氏的房族内依亲疏远近和长幼辈分来界定尊卑的方式已显然失去了效力。再加之独生子女家庭普遍增多,使亲族间的关系网大为简化。在这种社会生活的急剧变动下,传统的姓氏观念产生了根本性的动摇,这表现在:
(一)子承父姓的习俗已发生变化,子女可以从父姓,也可以从母姓,或以父母合姓作为名字,有的甚至另取一个新的姓,如上面讲到的“点”。
(二)现代社会勿论姓氏,勿论性别,勿论门第,勿论家族,只有职务之分,而无尊卑之别。一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她)的智慧才干和对社会贡献的大小,与他(她)姓什么,出身什么家庭,已不甚重要。因之,姓氏仅对家庭具有意义,而对整个社会来说,意义已不大。姓氏已不再具有以前那样严格的固定性,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改变姓氏,他人无权干涉。《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