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人有度,利己有方(2)
2010-03-09 11:08
因此,只有利人利己,只有平等互利,才能获得人格上的尊严,事业上的成功。人格的力量将促使双方相互契合,在不损害对方利益的前提下,为自己做打
因此,只有利人利己,只有平等互利,才能获得人格上的尊严,事业上的成功。人格的力量将促使双方相互契合,在不损害对方利益的前提下,为自己做打算,进而形成谋求共同利益的基础。有了基础,还要进一步寻找双方共同的利益或双方互补互利的关系,求大同存小异,力争解决关键分歧或重新调整利益目标,最终成为合作关系,完成共同的目标。
三国时期,孙刘联盟相依,共同抗曹。赤壁一战,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基础。但由于种种原因,刘备过世之后,吴蜀关系泛滥成灾,形势对蜀国相当不利,使蜀国无法放心北伐。邓芝临危受命,出使吴国,希望恢复联盟,共同抗曹。
邓芝出使吴之时,两国尚未结束交战状态,而局势对吴国更为有利。孙权设鼎陈戈,杀气腾腾接见邓芝,邓芝不慌不忙,含笑而入,见孙权长揖而拜,侃侃而谈:我乃蜀中一介书生,特为吴国利害而来,你们却陈兵设鼎以待之,何以如此气量狭窄,不能容物?孙权听后,觉得有理,斥退武士,邀请邓芝上殿,并且以改先前态度,就这样,平等的谈判就此拉开序幕。
孙权改变了态度,主动向邓芝请教吴蜀联合的利害关系问题,然而他仍怀有动摇之心。因此,邓芝切中要害,单刀直入:“大王乃命世之英豪,诸葛亮亦一时之俊杰;蜀有山川之险,吴有三江之固,若二国联合,共为唇齿,进则可以兼吞天下,退则可以鼎足而立。今大王若委贽称臣于魏,魏必望大王朝觐,求太子以为内侍;如其不从,则兴兵以攻,蜀亦顺流进取。则江南之地,不复为大王有矣?”
从邓芝的这一席话语,不难看出,他抓住了“联合”是唯一能够解决两国度过生死的办法,以此把吴蜀两国对立的关系转化为一种共同的利益,消灭了对抗的因素,树立了共同信奉的一种准则,顺利地说服了孙权,完成了诸葛亮交给他的使命。
由此看出,凡事达到利人利己的境界是成功的法宝。
如果一个人凡事都想着别人,连自己都没有了,那他活着就体会不到生活中的乐趣。如果求一己之私利,不干什么有违道义良心的事,便也是“伪义”,恐怕这世上没有几个人不“伪”的。如果说,树一个“大义”,便要一个人从此断了私欲,那还不如大家都歇了手吧!因为欲望本来就是推动世界进步发展的动力之一,真正“存天理”,当不会要“灭人欲”。何况市场的经济如果是只利不义,那也很难发展下去。因为人都是要考虑自己的利益的,你求一己之私的时候短了我的生计,或者做得不厚道、比不来别人的,那我就拆你的台,于是大家都别想混。聪明人是不会这样做,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用在这里也是合适的。
利己之心是两方面的,导之正道则为神,导之邪道则为妖。利己不是无限绝对的,而应是有节制的、相对的。使利己与利他统一起来,达到一种平衡为最佳,即“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利己而不损人,利人而不损己。损人利己,长不了,好不了;损己利人,多不了,同样也长不了。个人由于利己则会奋斗和劳动;集体由于“利己”则会团结和协作;人类由于“利己”就会一起来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