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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人自然灾害中的智慧

2011-04-08 14: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魁一
“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这是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水之重要性的界定。在经历了去年的夏季洪涝、秋冬干旱之后,如何更好地“兴水利、除水害”,愈加引发热议与关注。

《康熙帝南巡图卷》中绘制的古人治河场面。 资料图片

   

  “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这是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水之重要性的界定。在经历了去年的夏季洪涝、秋冬干旱之后,如何更好地“兴水利、除水害”,愈加引发热议与关注。中国有着数千年治水历史。梳理我国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治水观和减灾理念,提取古人的智慧以扩展今人之思路,或对我们有所裨益。——编者

 

  从“贾让三策”到“灾害双重属性”:未雨绸缪除水害

 

  关于治理洪水,我国有数千年经验。大禹治水的故事家喻户晓,正如《淮南子·原道训》所说,“禹之决渎也,因水以为师”,即治水要遵从自然规律。其实,除了被动治水,古人更大的智慧体现在对水患的前瞻与防范上。

 

  先看黄河治理。西汉年间,官员贾让写下“治水三策”,第一句话是:“古者立国居民,疆理土地,必遗川泽之分,度水势所不及”,一语道破洪灾和人类活动,特别是盲目围垦河滩地有着直接关系。他呼吁在做国土规划的时候,就给河流湖泊留出足够的空间,将田地和村落开辟在洪水淹不到的区域,从源头上避免灾害。

 

  北宋时,苏轼在一篇论述“禹之所以通水之法”的文章中提出:“治河之要,宜推其理而酌之以人情”,道出了洪水灾害并不单纯和洪水发生的“理”有关,同时也是社会发展这个“人情”对江海河流的干扰所致。

 

  元代也有人提出,有的时候不是水淹了人,而是人住在了原本河流流经的地方。可以说,这些理念是在单纯运用工程防洪措施几乎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提出的,看似消极,实际上包含着人类发展要主动适应洪水客观规律、未雨绸缪的合理内涵。

 

  今天,我们在历史与哲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灾害双重属性”概念,即灾害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防洪减灾的目标不是一味追求战胜洪水,而是控制洪水与适应洪水相结合,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减灾效益。这是对两千年来我国治河理念中整体、综合、辩证的科学思维的合理继承,是人与自然和谐理念在防洪减灾领域的体现。从逃避洪水,到修建工程拦截、控制洪水,再到今天给洪水以出路,主动退堤还河、兴建行蓄洪区、移民建镇,科学调度和管理洪水,这是对洪水规律不断认知的过程,也是防洪理念不断提升的过程。正是这种理念与行动的转变,奏响了天地人和谐相处的宏大交响。

 

  从都江堰到南水北调:因势利导兴水利

 

  中国水利史上,留下了许多令人赞叹的工程,首当提及的是公元前256年李冰主持修筑的都江堰。

 

  都江堰位于四川岷江出山口上,分水鱼咀、飞沙堰和宝瓶口三大工程珠联璧合,实现了引水、供水、泄洪、排沙的多种功能,使成都平原呈现出“水旱从人,不知饥馑”的美好景象。两千多年来,都江堰不但不废,还吸纳了涪江和沱江的水资源,灌溉面积已由当年的数百万亩增至一千万亩之多。可以说,都江堰是全世界早期大型水利工程仍“活着”的为数不多的例证之一。

 

  都江堰不但不废,还有新发展,这不仅得益于它的规划、设计、施工,更得益于卓越的哲学理念指导。至今,都江堰二王庙还镌刻着“乘势利导,因时制宜”、“深淘滩,低作堰”等匾额,都是古人治理都江堰的至理名言。可以看出,这些都深合于古代“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学理念,体现了中华文明中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思想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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