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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小而为”见大义(2)

2011-04-08 14: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玉滑
其实,常行小善也是陶冶人的情操、砥砺人的品格、修养人生的必经途径,人生征途中就应该不断在善小而为的道德实践中进行锻造。为民众为国家为社会

 

  其实,常行“小善”也是陶冶人的情操、砥砺人的品格、修养人生的必经途径,人生征途中就应该不断在“善小而为”的道德实践中进行锻造。为民众为国家为社会善小而为之,持之以恒,矢志不渝,既是人性中最温暖阳光,又是完善自身的重要路径。一个人坚持做好事,就能真正实现人的价值,并得到社会的尊重。

 

  不仅要愿意做小事,更难的是在于坚持这些“小”的善行。毛泽东同志在总结雷锋精神时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谢觉哉当年读雷锋先进事迹和日记后曾写下这样的话:“雷锋同志是平凡的,任何人都可以学到;雷锋同志是伟大的,任何人都要努力才能学到。”因此,“一以贯之”是最重要的。杨善洲种树的事迹看似普通,但难能的是他坚持了一辈子,一草一木绿遍了大亮山,为保山人民留下了宝贵财富。在生活中他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动周边、带动周边。正是因为相信并坚守“善小而为”,中华大地上才出现了许许多多在平凡中成就崇高的典型人物。

 

  平凡中彰显着崇高与伟大,坚持中显现着恒心与真心,而这种平凡和坚持,离我们并不遥远。

 

  比如,你在工作中勤恳认真,力求把每一项工作完成到最好;比如,你从善如流,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和事时,总会有不忍之心,总会伸出援助之手;比如,你看到他人受苦时如坐针毡,在看到他人摆脱困境时松一口气,总会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别人。其实,你的善良也无处不在。

 

  其实,我们离典型人物并不遥远。

 

  新时期涌现出来的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等党和人民的优秀领导干部们,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迹,都是在平凡的工作中显现出先进本色,在细微处表现出为人民服务的真工夫。他们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如果不把这些“小事”做好,就是失职,就可能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

 

  一个高尚、纯粹的共产党人,一个心里时刻装着百姓的好干部,他会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多做一些事情,能做什么就做什么,而不是挖空心思去分级、定类、取舍。他们的善小行为,并不是为了张扬什么,绝没有做给谁看的意思,那纯粹是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有些人做事爱分清“大事”“小事”、“份内”“份外”,哪些干了没用,哪些干了有用,这种利己主义的想法要不得,我们太需要那种踏踏实实,既能做大事又能做“小事”的人民公仆了。

 

  与普通群众的“善小而为”相比,领导干部是否“善小而为”,往往对群众利益的影响更大,对工作成效、对我们的事业发展会产生更大的区别。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关心的总是上级怎么想,领导怎么看,而不关注普通群众的需求。反映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追求虚浮的政绩、把精力放在追求所谓“大手笔”上,对事关民生的“小事小情”并不在意,这些事情既入不了他们的眼,也入不了他们的心。而群众正是从这些家长里短、柴米油盐,看干部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看党和政府是否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这些是“小事”,又是“天大的事”,事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所以,领导干部从心里认同、从行动上践行“善小而为”,才是真正造福百姓,而这,原本就是我们事业追求的“题中应有之义”。在领导干部常说“为人民服务”时,最应该做的不一定是声名浩荡的壮举,而是手边的“鸡毛蒜皮”。把小事办好了,既事半功倍,又深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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