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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者应见贤思齐(2)

2010-02-25 11:16
来源:半部论语学管理 作者:马千里
企业的不法行为,往往都不只是企业负责人一个人可以实施的,还需要许多管理者的密切配合和协助。所以只要所有的管理者都能以忠于法律、忠于公正原

  
  企业的不法行为,往往都不只是企业负责人一个人可以实施的,还需要许多管理者的密切配合和协助。所以只要所有的管理者都能以“忠于法律、忠于公正原则、忠于国家和人民”来取代“忠于雇主”,那么绝大多数无良老板的违法乱纪行为就都不可能得逞。
  
  “对朋友要讲诚信”,同样存在着一个认识误区,作为管理者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事实上许多管理者,尤其是高层管理者被从管理者的岗位上被淘汰,往往与“上了朋友的当”有很大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中受人病垢的重大内容之一,就是对朋友的盲目诚信。所以,与前面所说的“忠于”一样,对朋友的诚信也有一个原则和度的问题,那就是在面临原则问题时,对朋友的诚信不能超越个人对企业规定的诚信和对法律的诚信。不该对朋友说的事,坚决不能对朋友说。
  
  顺便说一句,作为一个成熟的职业管理者,不但企业的事对朋友不能随便说,就是对自己的亲人,也不能随便谈论。这不仅仅是与个人的诚信问题有关,还与其他许多问题有关,将公事和私事截然分开,是一个职业管理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上班时间聊私事,下班之后小圈子里面谈公事”是不具备职业管理者素质的主要特征之一。


(责任编辑: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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