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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听讼,必也使无讼(2)

2010-03-04 11:40
来源:半部论语学管理 作者:佟平
因此真正管理成熟的企业,并不制定那么多的管理规定,除了生产管理体系方面的规定和基本出勤管理规定之外,制定一些明确的管理原则,许多具体的做
 
因此真正管理成熟的企业,并不制定那么多的管理规定,除了生产管理体系方面的规定和基本出勤管理规定之外,制定一些明确的管理原则,许多具体的做法都授权给各级管理者去处理。高层管理者只负责对管理者的管理是否公正、公开、适当等、进行监管指导,一旦发现问题,也会及时加以更正。
 
曾经有过这样一件事。某外资企业由于待遇比较好,每次招工都会吸引附近工厂的许多职工前来应聘。可是由于竞争激烈,不知道是否能被录取,因此许多工人在前来应聘的时候并没有辞掉原来的工作,而是等到被该企业录用了之后才去辞工。如果辞工能得到顺利批准,当然没有问题,可是一旦不被批准,工人自动离职的话,就可能受到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许多人会在被录用后,甚至上了几天斑后,由于辞工不顺利,而依然回到原来的企业去工作。除了这一原因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导致该企业一个阶段出现了许多新工人被录用了之后很快就辞工,这样企业为他们购买的工作服、防尘鞋等劳保用品就要闲置,还白白增加了人事部门的无效工作量。
 
为了改善这一现象,即减少还没有真正决定来该企业工作也来应聘的现象,人事部提出了一个建议,对于被企业聘用后,三个月内自动申请离职的员工,扣发劳保用品抵押金。因为曾经出现过新工人来企业报到后,领了劳保用品就溜走的现象,因此该企业规定新工人必须交纳购买劳保用品的抵押金。这个抵押金将在职工辞职后将劳保用品返还给企业后全额退还给职工。
 
这个新的在试用期由于工人方提出辞职不退还抵押金的规定被批准实施后,果然像以前那种在试用期自动辞职的员工大幅减少,收到了预期的管理效果。可是有一天,有一名新工人,在距离三个月试用期还差一个星期的时候,突然由于家庭发生了变故,需要辞职回故乡。她按照企业的辞职管理规定提交了申请,也得到了批准,并交还了从企业免费领取的一切物品,但是在结算工资的时候,会计却没有退化劳保用品抵押金,理由是按照企业的规定,在试用期内自动辞职不能退换这笔抵押金。
 
结果该职工直接向外籍总经理投诉,说这个规定没有道理,而且自己并不属于那种恶意辞工,自己是非常喜欢这个企业,也希望在这个企业长期工作下去,只是由于家庭变故,不得不辞工回乡,所以希望总经理能作为特殊情况给予照顾。
 
尽管这个管理规定是这位外籍总经理审查批准的,而且这个规定也起到了预期的良好的管理效果,但是显然按照这个规定处理,对这位员工是不公正的。因此立刻通知会计全额退还了押金。然后召集人事部负责人,修改了这个管理规定,以免以后再出现类似的投诉。
 
我想这位外籍总经理的做法,就应该属于孔子在这里所说的“听讼,必也使无讼”的具体体现吧。
 
(责任编辑: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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