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信仰之道(下)(3)
2010-03-10 10:42
领恩后的企业,做起为众生服务的事来,不再是出于不得不然了。领恩后的企业与大道之恩同在,它做起为众生服务的事来,已是欣然而然了。 这就是第
“领恩”后的企业,做起“为众生服务”的事来,不再是出于“不得不然”了。领恩后的企业与“大道之恩”同在,它做起“为众生服务”的事来,已是欣然而然了。
这就是第二个层次的企业信仰建设。在这个层次上,企业对“大道”已是十分亲近了。对“大道”的“恩”“威”两方面都已是领受了。对“为众生服务”已从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再到知其不得不然,再到已是欣然而然了。企业信仰的建设,可以说基本实现了。
第三层:自然而然
在前两个层次,我们提到了“大道”的“恩”和“大道”的“威”,似乎“道”也有情,有爱憎之分。这在前两个层次上讲是正确的,因为这样讲能帮助我们接近对道的认识和觉悟。但是到了第三个层次,我们就不再这样讲了。不再讲,并不意味着否定了它们,而是把它们当作两级台阶来对待;上到了第三级台阶了,我们就谈这个台阶上的事。
在这个台阶上,我们看到,“道”本身是无情的,这个无情不是说它多么残酷威严,而是说它既没有爱,也没有憎,它之所以发挥这样那样的作用,仅仅就因为它是那个样子的,它本性如此,并非出于爱憎意志。包括它要我们为众生服务,也是一样,并非出于爱憎,而是因为“道”就是这样的,此外没有别的原因。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说,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而道呢,纯任自然。
这个纯任自然,讲的不是大自然的自然,而是自然而然的自然,说的是没有所以然而然。所以叫做自然。这就是“道”的本性。“道”没有所以然可言,“道”只是自然,它就是那样的,也就那样了。万事万物,都不能离开自然规律,只能顺应。顺者生,逆者亡,谁也违反不了这个大道的规律。世间一切“道理”,都是在“道”之后的环节中才可以寻得,追到“道”这里,“道”之前就不再有“道理”可寻了。而“道”本身,只是自然。
悟到这个层次,我们再来看“为众生服务”,此时已不再需要任何道理的支持了;我们可以不需要任何道理地去为众生服务,因为这也纯属自然。我们可以说,企业就是这个样子的。企业为众生服务纯属自然。同时也是社会规律、时代潮流。
到了这个层次,可以叫做正当信仰了。因为到了这个层次,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支撑,也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动摇了。所以,叫做正当信仰。
愿大家获得正当信仰。
老子《道德经》真是功德盖世!
最后,我们说:并不是有了“为众生服务”的信仰,就马上真的能够“为众生服务”了。因为“为众生服务”是需要有相应能力和相应实力的,并非想通了马上就能做到。但是,可以肯定,有了“为众生服务”的信仰,有利于我们义无反顾地尽快增强真正为众生服务的能力和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