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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中的九大谈判术(下)(4)

2010-03-18 11:10
来源:三国演义与经营谋略 作者:郭济兴等
从企业经营谈判的实践看,自我限制谈判权力是一种手段,一种策略。使用自我限制术能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较有利的地位。这种限制,将迫使对方作出抉

  
  从企业经营谈判的实践看,自我限制谈判权力是一种手段,一种策略。使用“自我限制术”能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较有利的地位。这种限制,将迫使对方作出抉择:要么按我的权限同我谈,接受权限范围提供的条件,满足在此条件下所提出的要求;要么冒同我谈判破裂的危险,去同我的授权者再交锋。倘若对方选择第一方案,等于我方借上对下的压力迫使对方作出了让步;倘若对方选择后一方案,将使我方有更充分的时间去思考,并有机会想出更好的解决办法,更有能力与对方周旋。还能试探对方的真正意图,考验对方的决心。无论最后以何种方案谈下去,无论以什么形式签约,都有利于顾全双方的面子,所以有经验的谈判者常常使用司马懿的这种谈判权力自我限制术。在他们看来,谈判中“受到限制的权力,往往反而成了自身权力的来源”.谈判权力自我限制,被外交人员视为以退为进、守中有攻的好办法。
  
  (九)“天无二日,民无二王” --亮底牌谈判术
  
  兵法说,“兵以诈立”,俗话讲“无商不奸”.在外交谈判中,倘若你反其道而行,你会发现“诚”也是一种力量,亮底谈判不失为有效的心理取胜谈判术之一。
  
  《三国演义》第86回,邓芝到东吴答礼,孙权问邓芝:“若吴、蜀二国同心灭魏,得天下太平,二主分治,岂不乐乎?”邓芝回答说:“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如灭魏之后,未识天命所归何入。任为君者,各修其德;为臣者,各尽其忠:则战争方息耳。”孙权对邓芝开诚布公的谈话,倍加赞赏地说:“君之诚款,乃如是耶!”其实,孙权自己也用过同样办法消除曹操当时的对抗心理。《三国演义》第61回,曹操为报赤壁之仇,曾起40万大军同孙权战于濡须,战了数场,各有胜负,时值春雨连绵,水港皆满,退兵吧,恐东吴耻笑;进军呢,毫无希望。正当曹操拿不定主意时,孙权给他写了一封信,指出:“春水方生,公当速退。如其不然,复有赤壁之祸矣。”并在信的背面批了两行字:“足下不死,孤不得安。”曹操看后,大笑,说:“孙仲谋不欺我也。”重赏了送信的人,立即下令班师。孙权的信批,对曹操撤军起了催化作用。
  
  为什么在谈判中以诚待人,把底牌亮给对方能起积极作用?因为坦诚是力量的体现,“亮底如亮心”.谈判中双方时时都在观察、分析、判断对方的品格、能力,并根据对品格的判断来掂量对话的份量和可信程度。一旦认可对方“亮底”是“亮心”,容易激起同情,减少对抗,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以心换心,以 “礼”相待,以诚对诚,各得其所。
  
  亮底谈判也有一定风险,不看对象,时机把握不好而将底牌亮给对手,有可能成为对方“口实”,让对方占“知彼知己”的主动,一旦对方翻脸不认人,己方将遭受更大损失。《三国演义》第57回,马腾被杀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不恰当地亮了底牌。原来,他与曹操门下侍郎黄奎同谋,要利用曹操出城点军的机会杀死曹操。可是,黄奎把如此的机密大事告诉自己的妄,犯了不看对象,不注意时机亮底牌的错误。以至被人告密,两家满门遭斩。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参与外贸谈判的企业越来越多,不少初出茅庐的谈判人员经常犯过早亮底牌的错误。应当记住,在通常情况下,底牌是给自己看的,能把底牌留到最后的谈判者,才是最高明的谈判者。 

(责任编辑: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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