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国实例看制度管理(2)
2011-08-22 09:29
制度执行的最好效果就是在无歧视原则下产生的普遍的认同心理,这也正是制度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因为每个人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在执行制度时是
制度执行的最好效果就是在无歧视原则下产生的普遍的认同心理,这也正是制度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因为每个人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在执行制度时是很难以做到完全公正和无歧视性的。因此在制度的管理上,对特殊个案需要适当的弹性处理,这一点作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要有心理准备的。我们从《三国》看几个实例。
一、曹操割发代首
《三国》第十七回,曹操出征张绣途中,为安抚民心,便谕村人父老及沿途官吏,曹军“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巧的是曹操正在骑马行军途中,忽田中惊起一鸠,曹操坐骑蹿入麦中,践坏了一大块麦田。曹操立即叫来行军主簿,要求议罪,主簿十分为难,曹操却说:我自己下达的禁令,现在自己违反了,如果不处罚,怎能服众呢?这时谋士郭嘉引用《春秋》为其开脱,此时曹操便顺水推舟,说“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以剑割下自己一束头发,掷在地上对部下说:“割发权代首”。
此实例应关注两点,第一,在制定制度时缺乏弹性,刑罚过重,应视不同情况处以数倍罚款赔给老百姓,然后从肇事者军饷(或俸禄)中扣除;第二,由于在制度上缺乏适当弹性,往往给执行造成难度,不得不增加制度的管理弹性。本例“割发代首”就是制度的变通执行。
二、义释曹操与失街亭的两张军令状
关羽在赤壁之战时奉命把守华容道是立了军令状的,承诺如放了曹操“愿依军法”。刘备对关羽能否守纪是有疑问的:“吾弟义气深重,若曹操果然投华容道去时,只恐端的放了”。而诸葛亮的安排是故意叫关羽放掉曹操的,似乎将军法视为儿戏,刘备、诸葛亮一开始就没准备把那个“军令状”看得有多重。关羽放掉曹操后,只得了个“权记过,容将功折罪”的处理结果。
无独有偶,马谡把守街亭也是立了军令状的,马谡失街亭以后,诸葛亮却说:“今败军折将,失地陷城,皆汝之过也!若不明军律何以服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