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代人才辈出的“士”阶层经过“文武分途”以后,各自向专门他的方向发展。按春秋战国以前的说法,国士也有对武者的尊称,当时在武士中间,十分重视和提倡“拳勇”、“技击”。每当春秋两季,各地的武士经过长期的刻苦练功后,常常云集在一起进行竞技活动,切磋武艺。《管子·七法》记述了当时比武的盛况:“春秋角试,以练精锐为右。”
收天下之豪杰,有天下之骏雄。故举之如飞鸟,动之如雷电,发之如风雨。莫当其前,莫害其后,独出独入,莫敢禁困。”这种竞技盛况已有点后世打擂比武的意味了。武术的专门化,便在武士群体中涌现一批武艺超群、勇力过人的英雄好汉。《国语·赵语》述吴、越两国决战晚,“吴王帅其贤良,与其重禄,以上姑苏。”这里所说的“贤良”,便是指的民间武士中的伎伎者。在战乱频繁的春秋时期,他们被专门选拔出来,充作精兵,社会地位也有所改变,这便是所谓的“国士”。“国士”,按字面的意思就是指国中的战斗之士,实际上它最初是用来专门称呼被各级统治者从武士中精选出来的勇士的。《左传·成公十六年》载晋、楚鄢陵之战,晋军将领深患楚军“国士在,且厚,不可当也。这里所说的“国士”,便是指的楚军中精选出来的武士。他们如集结起来,便是一支不可小看的力量。《管子·小匡》中记载管仲对齐桓公说的话:“君有此教士三万人,以横行天下。”可见其在军事上举足轻重的地位。先秦典籍中出现的“教士”、“贤良”、“俊士”、“材士”“桀杰”,其实指的都是“国士”。
在“众暴寡,强劫弱”的春秋时期,他们格外为权势者所看重。
统治者从武士中选拔“国士”,是带有强制性质的。当时诸侯各国都有一整套严厉的推荐和选拔武士的法律制度。齐国的统治者就规定:民间武土“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贤,其罪五”。
挑选武士要经过严格的测试,要通过这种测试是十分不易的。《荀子·议兵》记载了晋国的贵族魏氏选拔武士的测试方法:“(先)以度(合适的身材)取之。衣三属(上身、髀股、腿足)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优秀的武士入选后,“则复其户(免徭役)、利其田宅(不征税)”,并由国家“为异舍”收养,同时“食其父母妻子以为质”。所以武土成为“国士”后,生活条件虽有所改善,但人身并不完全自由。虽然国士的选拔并不是“士”阶层中的武士自由选择的结果,但它毕竟使武士离开了世代定居的故土,逐渐成为社会上的活跃力量。武士们聚集在一起,打破了以前相互隔绝的状态,便于他们凝聚为一个社会群体。国士的选拔,也促使了各种武术的发展,这种种都为侠的产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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