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曾是一句“名言”。在“文革”期间,这是一句专门用来责骂孔子以及当时某种特定人群的惯常用语,具有“脱离实际”、“鄙视工农”、“好逸恶劳”、“妄自尊大”等丰富内涵,一时间真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在当时,这八字镣铐一旦加之于身,则被视为异类,便成了被“改造”的对象。对此,中年以上的念书人想必都会有深刻的记忆。可是,在《论语》中,这句话到底是什么含义?究竟何所指?却并不为人们所关心。时至今日,仍有必要加以考释、说明。
这两句话出自《论语·微子》第七章,为了便于展开讨论,特将这一章节录如下:
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隐者也。”使子路反(返)见之。至,则行矣。
这一章是记子路跟从孔子外出,被远远落在了后面,以致不知道孔子的去向。子路便向路边的荷蓧丈人询问道:“您看见我的先生了吗?”荷蓧丈人以“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作答,“夫子”则显然是指孔子。
“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究竟是何含义呢?
首先需要理清旧注。对这句话,现存最早的古注出自东汉人包咸的《论语包氏章句》,他解为:“丈人云:‘不勤劳四体,不分殖五谷,谁为夫子而索之耶?’”荷蓧丈人是说,谁会放下手中的农活儿,袖着手,去帮助您寻找先生呢?在这里,包咸把“不”字视作否定词。
东晋陶渊明有《丈人赞》:“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超超丈人,日夕在耘。”很显然,陶渊明认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八个字是荷蓧丈人的自谓,并非责备子路。“不”字并不作否定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