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国学智慧 > 道家智慧 >

《道德经》里的“道”与“德”(2)

2010-04-07 09:56
来源: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作者:董新
三、道德 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老子以道为宇宙本体,以德为万物所含有的特性,多次辩证地论述道通过德来体现,德是得之于自然之道的人生准则
三、道德
 
“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老子以“道”为宇宙本体,以“德”为万物所含有的特性,多次辩证地论述“道”通过“德”来体现,“德”是得之于自然之道的人生准则,是以自然之道为内涵的。“道德”是互为一体的,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既有什么样的“道”,就有什么样的“德”,而有什么样的“德”,必然有什么样的“道”与之相应。
 
(一)道德的五个境界
 
老子以辩证的方法,根据自有人类以来已出现的社会现象,人的道德意识、对道德义务的行为情况,客观地将即存的道德境界分为道、德、仁、义、礼五个层次。(1)道的道德境界:人们天真纯自然,质朴无修饰,无私无欲无争斗的最理想、最美好、最崇高的境界。(2)德的道德境界:在失去了自然无为的“道”的社会风尚以后,人们如果能严格地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道的法则以符合道的境界而决没有“功、名、利、禄”之欲望的时候,便是德的道德境界。(3)仁的道德境界:人们虽不能严格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在事业上也有功名利禄的追求,但还能自觉地广施仁爱并不图回报的无私的境界。(4)义的道德境界:人们即不能严格地律己,也没有无私的博施仁爱,但还能区别事非,爱憎分明,以正义感来处理周围的人和事。这便是义的道德境界。(5)礼的道德境界:当“世风日下”,人们连自发的“仁爱”与“正义”也失去的时候,人们便制定出社会规范、各种制度、礼节仪式等用来制约人们的行为,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礼是约束人们的言行举止以符合现实生活中表面现象的道德境界。
 
老子喻示,人类社会中,每一个人的道德意识与行为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而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也必作用于生,存在其中的每一个人并使之发生变化。人类失去“道”后出现的“德仁义礼”,或多或少是人类道德修养上的一个逐渐堕落的层次,“仁”、“义”的道德境界是被一些圣人不得已而标榜的人为的道德境界,而道德之末——礼制的出现,道德仁义便趋于淡薄,标志着忠信的不足,因此,社会的祸乱和突变也就随之而至了。
 
(二)守道修德的五个层次
 
“德”是人行为规范的总和,一般德、行并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在人类社会中,人的言行举止主要受“法”和“德”的约束,老子不主张用法律约束人的行为,因为法律制定得越是清楚,触犯法律的人便越多。老子提倡用“道”之德规范人的行为,德的意思是“得道”,人们以自修的方法去体认并符合自然之道,从而得知自然之道的实存,按照道的自然法则去修身、齐家、理乡、治国、平天下。
 
老子又把人们修养自身之德分为五个层次:(1)坚信不移。修德者要深刻认识“道”,理解“道”,体认“道”的真实含义,明确人生之目的,然后认真遵循“道”,即“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以此建立最基础的德行。(2)消除贪欲。修德者要巩固最基础之德,“塞其兑,闭其门”、“少私寡欲”,不追求享乐,甘于寂寞,时刻提防自己不要抵挡不住贪欲的诱惑而迷失方向。(3)积功累德。修德者要建设与扩大自身之德,以圣人为典范,“上善若水”,大公无私,从自身做起,“正己化人”,逐步达到修身、齐家、理乡、治国、平天下的层次。(4)回归自然。修德者修到“德深厚”之时,百害不侵,顺调平安,“没身不殆”,达到了返朴归真的境界。(5)与道合一。修德者使自身之德最终合于“道”之德,能得知自然之道的实存,达到了万物大同的境界,既德的最高境界。
 
四、结语
 
大彻大悟的老子是一位“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史记》)的“隐君子”。《老子》一书,充满了辨证法思想,它探究了宇宙的形成、万物的本源及国家的治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老子希望人与自然相和谐;希望人类社会的各个阶层都能遵循自然法则,按“无为无不为”办事;希望人人都能严格律己,努力尽责,守道修德,将自己至私的心灵培养为至公的品德;希望人们获得以道为高,以德为本,以和为贵,大公至正的和谐社会。
(责任编辑:三清仙观)
相关推荐
频道推荐
视频
图片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免责条款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2-2025 YIYUANYI.ORG,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6017733号 ICP/SP:鄂 B2-20100159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