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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角度审视儒家仁道

2010-01-23 10:19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蒙培元
仁的内容是多层次、多方面的。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仁学,不仅提倡人类要互相同情、互相理解,而且提倡人与自然界的和谐一致、有机统一。

仁的内容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就仁学的基本功能而言,有以下三个层面的内容:

一、从孝的层面看仁。孔子的仁学是从孝开始的,孝被认为是家族伦理,但在孔子看来,孝首先是一种自然情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所谓“本”,是指根苗、发端处,不是西方哲学所说的本体。人人都有父母兄弟,人生最初所接触的人就是父母兄弟,人的情感首先表现在父母兄弟之间。“出则孝,入则悌”,这是孔子从日常生活中指点出来的基本道理。人类的同情心和爱心,首先从父母兄弟开始。爱与敬是一种很普通也是很高贵的情感,使这种情感得以保持和发扬,就会有仁的品德与行为。孝不只是“赡养”,更重要的是敬爱之心,使父母在精神上得到安慰与快乐,这样自己也会“心安”。孝也不是唯父母是从,服从父母的权威;父母有过,也要规劝,但不要伤父母之心,这也是人之常情。

孝悌是“为仁之本”,但不是“仁之本”,仁从孝开始,但不止于孝。这一点程颢、王阳明都有过详细解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长吾长以及人之长,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才够得上仁。仁是一种普遍的人类同情、人间关怀,也就是人类共同的情感。这里当然有差异性原则,有所谓“亲疏远近”之别。这一点曾受到墨家的批评,更受到当代人的批评,认为不能做到“一视同仁”。他们认为,这种“亲亲”原则,正是儒家仁学的最大弊病。

对此应如何解释呢?首先,在儒家看来,这是一种自然情感,也是一种“自然原则”,并没有什么奇怪。重要的是,必须推及他人,将差异性与普遍性统一起来,使人人都能感受到这种爱与敬,而不是以家庭为界限,将自我与他人隔绝开来。其次,所谓“爱有等差”并不是等级关系,而只是远近关系。由近及远,这是人类生活中的一个“事实”,即使在现代信息社会也不例外。由此而产生的价值原则,与近代以来的平等原则并不必然构成矛盾。其历史层面的内容,可以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但它所开启的人类同情心这一基本精神却具有永久价值。很难设想,对父母缺乏爱心的人,能够普遍地爱所有人。儒家提出“亲亲”只是一个“发端处”,其进一步展开则是对人类和自然界的爱,这是有深刻道理的。比所谓抽象的人类之爱更切实得多,更何况这种情感是发自内心的。

二、从忠恕之道看仁。孔子关于仁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即忠恕之道。这显然是孝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已经超越了家族之孝。这被认为是儒家的社会伦理。但重要的是,这一伦理是建立在人类共同情感之上的,是建立在人的生命意义和价值之上的,也就是建立在人的尊严之上的。人类有没有共同的情感?这是一个争论长久的问题。按照西方“情感主义伦理学”的观点,人类没有共同情感,凡情感都是私人的、主观的。但是,按照孔子和儒家所说,人有共同情感,即同情心。正因为如此,才能想到别人之所想,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是社会伦理得以建立的基础。其实,在孔子之前,就有“他人有心,余寸度之”(《诗经》)之说,宋明儒又有“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陆象山)之说,这是对人类共同情感的肯定,也是中国文化与哲学的一个重要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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