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著名的是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猛安原义是“千夫长”,谋克原义为“百夫长”,在谋克之下有什长、伍长。可见原来女真族军队也是采用10进位制的编制方法。以后将被征服的各部落武装也按此制编制成军,若干个猛安编为“司”,设立都统司指挥。随着金朝的迅速扩张,难以严格贯彻原有编制,在巩固了对于中原地区的统治后,公元1175年金朝曾经重新编制猛安、谋克,按照女真人全民皆兵的传统,每谋克300户,7—10个谋克编为1个猛安。公元1183年编成220个猛安,1878个谋克,61万多户,平均每谋克有327户,大约每个猛安下有8个半谋克。但是女真社会急剧变化,原来天经地义的服役从征逐渐不再能吸引青年人,猛安、谋克的职位世袭,官愈多而兵日少,金末谋克平均只有25人,除去旗手、鼓手等,战斗兵仅18人,而猛安平均也仅辖4个谋克而已。
蒙古兴起后建立的军队也是按10进位制编制的,10人为队,有队长或称“牌子头”;10队组成1个“百户”,10个百户组成1个“千户”,10个千户组成1个“万户”,万户为蒙古军最高编制单位。百户、千户、万户既是编制单位,也是长官的名号。不过实际上编制往往并不足,比如有7000人以上的为“上万户”,5000人以上为“中万户”,不满3000人为“下万户”。同样,千户、百户也是按照这个比例分出上、中、下。入主中原后元朝军队大体上保持这一基本编制。
宋军是职业军队,理论上不应再有平时、战时编制的区别。但是实际上这套编制在战时运转并不理想。到北宋中期又发生转变。范仲淹在主持陕西防务时,为适应作战需要而重新整编军队:以5人为“伍”,5伍为“队”,5队为“阵”,20队为“将”。“将”作为独立战术单位,直接指挥下属。
后来他的部下蔡挺在宋神宗改革时又将这一编制改动后向全军推广:10人为“火”,5火为队,10队为营,若干个营组编为“将”(根据战役需要3000—10000人不等)。指挥以下完整编制调动,将的编制也尽量保持稳定,指挥官有“将”和“副将”,下属尽量不打乱。公元1081年全国建立起92将,号为“将兵法”。
南宋皇朝在颠沛流离中匆猝建军,重新将“军”作为独立战术单位,把原来的“将”组编为若干个军,设“统制”或“统领”为军指挥官;又按照战略防御方向将“军”组编为若干个“大军”,设“都统制”或“护军”为统帅。如韩世忠为“前护军”,以楚州(今江苏淮安)为中心组织防御,下辖11个统制、13个统领,有63将编制,约8万兵马。刘光世为“左护军”,下辖10军,防御淮北方向,约有5万多兵马。张俊为“中护军”,有11军、99将编制,以建康(今南京)为中心展开,兵力约为8万人。岳飞为“后护军”以鄂州(今武昌)为中心组织防御,辖12军,有84将编制,10万多兵马。吴玠为“右护军”,在今陕南一带展开,约7万人,编制较为混乱。
不过至公元1139年与北方金朝和议成功后,南宋朝廷就裁撤了“大军”的编制,由朝廷直接控制各军。军以下仍然保留将、营、队、火的基本编制。
这一时期,随着火药的发展使用,炮兵出现了。元代开始军队装备火器,自然也就有专门的操作火器的步兵。这应是早期炮兵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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