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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战争观(四):战争目的

2009-07-17 16:23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佚名
战争的首要目的是“除国乱、去民暴”。

解决社会矛盾为什么有时要诉诸武力,人类社会为什么会发生战争?这是战争出现以后,人们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探讨这一问题,必须首先研究战争的目的。中国古代兵家在战争实践的基础上,对战争目的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在政治层面上进行了深入的理性思考。

(一)除国乱、去民暴

战争的首要目的是“除国乱、去民暴”。古人认为:“凡兵之兴,不得已也。国乱之是除,民暴之是去,非以残民而生乱也。”(《投笔肤谈·上卷·本谋第一》)。认为人们进行战争,不是主动、自觉地去寻求,而是迫不得已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根除国家的祸乱、消除民间的暴乱,不是用来残杀民众、制造混乱的。这一战争目的,赋予了战争行动的政治内涵。“兵以戢乱非为乱也,若假兵以逞志,仁者不为也。”(《明太祖宝训·卷五·谕将士》)。施以“仁政”者兴兵为“戢乱”,否则就不会发动战争。若“假兵以逞志”,是仁者所反对、所不为的。又曰,“武有七德,禁暴诛乱为首。”(《明太宗宝训·卷四·谕将帅》)。使用武力可能有若干不同的具体原因和目的,但禁暴除乱、救助危弱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是军人的武德所要求的。“发兵为诛暴,诛暴为保民”(同上),“诛暴”只是手段,“保民”才是目的。“国家出师以行吊伐”(《明太宗宝训·卷四·谕将帅》),进行战争是为了“吊民伐罪”,而不是呈己之私、夺人之爱、损人之利。

所以,“吊民伐罪”的战争打起来要“不侵大国之地,不耗小国之民,故诸侯皆欲其尊;不劫人以兵甲,不威人以众强,故天下皆欲其强。”(《晏子春秋·卷三·内篇问上第三之第五》),战争打起来,不侵占大国的土地,不损害小国的人民,这样就可使各国都愿意他得到尊位。不用武力要挟别人,不恃众逞强威胁别人,所以天下都希望他强盛起来。因此“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尉燎子·武议第八》)。《淮南子》也说:“古之用兵者,非利土壤之广而贪金玉之略,将以存亡继绝,平天下之乱而除万民之害也。”(《淮南子·卷十五·兵略训》)。进行正义战争的一方,不是为了扩张土地、掠夺财富,而是要用战争手段来禁止强暴,消洱战争、消除万民祸患的。并且要“存亡国、继绝世”(《论语》)。即要复兴已被消灭的国家,延续被灭绝的民族,不要赶尽杀绝,以免激起更大的仇恨,使自己在政治上处于被动地位。只有这样去把握、处理战争的目的,才是“义战”之所为、力量之所在,才能够长治久安。这是全胜不斗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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