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也是共进会影响较大的省份,共进会在日本成立时四川会党首领张百祥曾被推选为总理,1911年11月27日蒲殿俊在成都宣布四川独立,大汉四川军政府的旗帜也是“十八星旗”,不过形式和湖北似乎略有不同,英国驻成都总领事是这样描述的:“那面旗帜(我想目前中国其他地方也是如此)是白色的,上面有红字(汉),周围有十八颗星绕成的一个黑圈,形状象是太阳,但颜色是黑的。……旗帜上‘星’的数目是十八颗,而不是二十一颗或二十三颗,这个情况表明把东三省、蒙古和新疆(喀什噶尔)排斥在联邦之外。”可以看出,四川“十八星旗”颜色不同,还多了一个代表汉族的“汉”字,但无论如何它们向外界传达的信息是明确一致的,就是要在十八行省恢复建立汉族国家。
然而随着革命形势的扩展,越来越多的立宪派和旧官僚参加进来,加上革命党中原有的温和派力量,革命开始变得温和起来,湖北黎元洪、汤化龙、湖南谭延闿、江苏程德全、浙江汤寿潜等相继进入革命领导层,特别是11月底汉阳失守和12月初苏浙联军攻占南京以后,革命的重心转移到南京。江浙一带是立宪派实力雄厚的地区,温和革命派、立宪派和旧官僚渐渐取得了能够左右整个革命形势的地位。此种转变使辛亥革命难以真正进行彻底,使得保守势力大量地保存下来,以至于后来危害民国,这是勿庸讳言的,但同时也使革命派中一部分偏激的民族主义倾向得到矫正,减少了革命的破坏性,为保持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11月初江浙一带革命形势迅猛发展,由于当时江浙立宪派和旧官僚在社会上地位声望很高,因而转向革命后大量进入了领导层。5日,江苏巡抚程德全顺应革命形势,在苏州宣布江苏省独立,一变而成为江苏都督。同日,浙江独立,汤寿潜被推举为都督。6日,沪军都督府成立,陈其美为都督。12日江苏代表雷奋、沈恩孚、浙江代表姚桐豫、高尔登通电全国,请各省派代表来上海,会商组织临时政府。20日,各省到沪代表议决,承认武昌军政府为民国中央军政府,也就是说此时“十八星旗”是民国中央政府的旗帜。
12月2日苏浙联军攻占南京,12月4 日江苏都督程德全、浙江都督汤寿潜、沪军都督陈其美,以及各省留沪代表沈恩孚、俞寰澄、朱葆康、林长民、马良、王照、欧阳振声、居正、陶凤集、吴景濂、刘兴甲、赵学臣、朱福诜在上海江苏省教育总会开各省代表会,列席会议的还有章炳麟、赵凤昌、章驾时、蔡元培、王一亭、黄中央、顾忠琛、彭锡范,从与会名单可以看出,著名的立宪派人物和与立宪派接近的革命派人物占有明显优势,大会议决“公电孙中山回国主持大政,公举黄兴为大元帅,黎元洪为副元帅,国名定为中华民国。黄兴等建议规定国旗式样。经过反复研讨,取五族共和的意义,决定以五色为国旗。红、黄、蓝、白、黑,象征汉、满、蒙、回、藏。”虽然这一决议由于当时大部分代表已去武汉而并不具有完全的效力,但“五色旗”的出现标志着在革命阵营已经开始把民族团结和国家领土完整问题放到极为重要的位置加以考虑。
而后“五色旗”被江浙一带的革命军采用,任鸿隽12月31日搭孙中山专车去南京时,在上海车站“看见车站中人行道两面排列了沪军士兵,军队的每一枝枪上均插上一张五色小国旗(五色国旗是当时江、浙一带所采用的旗帜),大有目迷五色之感。孙中山先生的青天白日旗,竟一面也没有看见。”当时 ,“青天白日旗”被两广革命军采用,“十八星旗”被两湖革命军所采用,是为辛亥革命中影响最大的三种旗帜。1911年12月12日,在武**上海的各省代表齐集南京,1912年1月11日,各省代表会议(代行参议院)在南京正式议决以“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
但是,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对毫无革命历史的“五色旗”并不满意,他个人在感情上当然倾向于“青天白日旗”,1907年还曾经为“青天白日旗”几乎和黄兴闹翻,同时认为“十八星旗” 的主张也很正大。孙中山1912年1月12日复函代行参议院:“贵会咨来议决用五色旗为国旗等因。本总统对于此问题,以为未可遽付颁行。盖现时民国各省已用之旗,大别有三:武汉首义则用内外十八省之徽志,苏浙则用五色之徽志;今用其一,必废其二。……至于取义,则武汉多有极正大之主张,而青天白日,取象宏美,……今日适得武昌来电,则主张用首义之旗,亦有理由,非经将来大会讨论,总难决定也。”
然而“五色旗”1911年12月初产生于江浙一带并不是偶然的,当时南方革命阵营里,立宪派、旧官僚和温和革命派的主张已经占压倒优势。立宪派虽然和革命派一样都是政治上的革新派,但其与革命派分歧的一个根本点就是立宪派主张满汉早已融合以及民族革命将导致国家分裂以至灭亡,这在清末立宪派与革命派的论战中表达的十分清楚,在立宪派对清政府绝望以至于参加革命以后,它的民族团结和领土完整的主张并未改变,而且一时极能博得舆论界的同情;温和革命派如宋教仁等原本就反对极端的民族主义,比较注意民族团结和领土问题,宋教仁还著有《间岛问题》,专门论述东北中朝边境的延吉主权问题,甚至为清政府在对外谈判中所借重;旧官僚更是反对一切激烈的思想,认为变动越少越好。
即使激进革命派如孙中山等,也认识到共和力量已占优势,清王朝的灭亡已经不成为主要问题,开始把民族团结和避免国家分裂问题放到重要位置,因而顺应形势发展接受了五族共和以及保持领土完整的主张,并在1912年元旦的“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书”中特别加以强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 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
既然承认五族共和为立国之本,且认为维护民族团结和领土统一为当务之急,就很难否认以“五色旗”为国旗的主张,南京各省代表会议(代行参议院)决定以“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标志着五族共和的建国思想已经在南方革命阵营里取得决定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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