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段时间的幽会,双方都觉得情投意合,便互赠定情物,公开爱情关系,进入“三部曲”中的“巴宝”阶段。年轻人互赠的定情物多是小刀、烟斗、耳塞(耳环)、挎包。一旦定情,便公开往来,互相照顾,事事相帮,并开始同居,进入“巴卓”阶段。男青年往往深夜登楼,与女友同宿,雄鸡打鸣即下楼离去。女方父母发觉也不干涉,任其发展。情人同居的时间,依各自的家庭经济情况而定。经济条件好的人家,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便应举行婚礼,在男方的大长房内占有一个火塘,享有一个小家庭的权利;经济困难,无法举行婚礼者,可一直同居到有条件时再举行婚礼。
举行婚礼,仍然要预先履行说亲的手续。说亲时,通常请男青年的舅父或村社头人为媒,带上一定礼物去向女方父母求婚。然后请“莫麦”(会推算日子的人)择吉日,定婚期。举行婚礼前,男女双方都需要给舅父送三次酒、肉作礼。男方还需给舅父“接人费”,给女方母亲“奶母费”。举行婚礼时,男方宰猪祭祀,将猪头、猪脚献给卓巴、卓色等头人,按照女方长房内火塘的数额分送米酒、肉包。在男方长房内设酒席待客。举行婚礼之日,新娘应重新漆齿,梳洗打扮,躲藏起来。傍黑时,男方亲友在卓巴、卓色等长老陪同下前往迎亲。迎亲人员登楼以后,姑娘的舅父再将新娘“找”回,交给迎亲人员,并以生产工具陪嫁。男方应向女方舅父送礼钱,表示对“找”回新娘的感激。新娘迎回来以后,新郎之母应给儿媳一只鸡蛋,并为儿媳拴线。新郎要敬新娘一杯酒,背着新娘登楼,由卓巴宣布俩人自此已结为夫妻。男方将三两三钱瓷碗碎片(以此代银)用布包裹好交给女方舅父作为结婚证物保存。举行过这番仪式后,即开宴。这时,昔日爱慕过新娘的伙子,会用淘米水泼洒新娘,表示对没有获得新娘爱情的“报复”。向新娘泼水的伙子越多,说明追求新娘的人越多,新娘的身价也越高。
举行婚礼后的次日,新娘要上山砍两次柴禾,独自跑回娘家用饭。两天以后,新郎再亲自去将新娘接回。至此,婚礼结束。
基诺族从前的婚礼,仪式繁杂,有首习俗歌这样唱道:“我们俩人要结成夫妻,先得问卓巴卓色,请他们点头批准。请舅父当我俩的证人,请舅父为我们推算婚期。象牙戥子称好金银三两三,我俩今日可成双。竹编的蔑桌摆起来,桌上摆好九样菜;阿妈不要哭,阿爸莫伤心,交下白银一百两(实为一个半开),报答爹妈养育恩。我把鸡蛋交在阿妈的手上,我离开了阿妈的长房;我登上夫家的九级楼梯,跨进了新的家门。夫家阿妈把一只鸡蛋放在我的手里,引领我走进我的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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