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伯族的禁忌范围十分广,包括婚姻、丧葬、礼节、疾病以及日常生活中的住、行、饮食等方面,禁忌是民俗信仰的一种消极防范措施,有的在历史过程中已逐渐消失,有的则传承至今,成为民间礼节、社会公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主要有如下一些禁忌。
婚俗禁忌 过去子女婚嫁时,如男女的年龄均是双数,则禁止婚嫁,须选单数年龄,或者其中的一方是单数年龄,才能婚嫁成为夫妻。同一个哈拉莫昆和亲伯姑舅之间有近亲血缘关系者禁止通婚,或者男女辈份不对也不能成婚。姑娘出嫁或青年男子结婚时,不在单日举办婚礼。男女双方一方的父母如是60岁,则此年不结婚。一家一年当中不办两件喜事。举办婚事的日子里忌讳讲死亡一类的事或去参加葬事,禁止在一对新人面前讲述带有淫秽内容的下流故事。禁止当着新郎新娘的面嘲弄或议论无嗣无子,伤残孤寡者,妇女则禁止谈论家庭不和睦离婚之类的话题。忌讳丈夫夸奖妻子,父母不当着别人的面夸奖自己的子女如何聪明等。
丧葬禁忌 人死后在入硷之前,其子女和亲朋不得高声哀哭。告丧时忌讳直接讲“死”字,讲婉转的语言。洗尸穿衣时,禁止儿媳在场目睹;防止猫狗跳扑尸体;不得扫地、打扫屋子;死者生时戴用的耳环、手镯等心爱之物要陪葬,不得取下他用。不得从死者家里借东西,不得穿戴孝服去别人家里送葬。死者子女守孝期间不得剃头剪发,打扮修饰,不得参加婚礼等喜庆宴事或唱歌跳舞等娱乐性活动。守孝期间妇女不改嫁,男子不娶妻,新坟三年内和闰年不培新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