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萨克族有句俗语“姑娘出嫁之前是父母的财产。”说明以前的婚姻是包办买卖的。可是,由于彩礼太重,多数人娶不起妻子,慢慢地就改成了“换门亲”,即:互换姑娘,作为妻室, 不要彩礼。这在穷人家实行较多。求亲中如果取得姑娘同意,并且订了婚之后,男方家来的人同姑娘的哥哥、嫂嫂一起,还要去涉过门前的一道溪水,叫做“踏水礼”.举行了这种“踏水礼”,男方家才能以马、牛、羊、驼、衣等,给女方家里送礼,表示对姑娘父母及姑娘本人的酬谢。
后来,随着社会的推进和条件的转化,传统的婚姻习俗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父母之命的“换门亲”,发展成为相互恋爱的“自由婚”,但它仍然保持着古有的民族特色。这种特色,就是青年男女互相看中后,男方的父母即请部落中最权威的人,或者他们自己直接去向女方的父母提亲,女方父母答应后,男方家又按照规矩给女方家送毛毯、衣服等小礼,而 且必须送成单数。送小礼的人一到女方家,女方家就要宰羊招待,然而,送去的礼物,必须使女方的长辈满意,晚辈喜欢,才能订了婚。
(责任编辑:搜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