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是人类服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被泛称为“足衣”。鞋子对推动人类服饰的改革、发展,曾起到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注重于实用,同时有着装饰审美功能。
新疆原始居民穿靴早于穿鞋。靴子是一种高度在踝骨以上的长筒鞋,多为皮革制成。罗布泊地区铁板河古墓出土的“楼兰美女”所穿的生兽皮靴,是我国时代最早的一双皮靴,已距今3800余年。皮靴尖部开口,靴面、靴帮、靴底分件缝制,并且把摩擦原理用于靴底当中,是我国鞋靴史中的珍贵资料。小河墓地出土的一具女尸所穿的一双短腰皮靴,保存得十分完整,距今也已3800年左右。靴高19厘米,底长27厘米,用牛皮制成,由靴底、靴面前部、靴后三块皮子缝制。棕色毛绳穿过靴口两个侧孔,将靴腰束紧。这双皮靴十分重视装饰性,靴面正中涂有一道红线条,中央皮上穿5股红毛线,其中3股捆扎羽毛,可谓美妙绝伦。
到了距今3000年左右,新疆先民的缝靴技术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时人们开始用熟皮制靴,制靴工艺已程序化。哈密五堡古墓出土的一只3000年前的皮靴就具有这一特征。这双保存较好的皮靴,帮、底用牛皮,靴统用羊皮缝制,靴底用三层牛皮,结实耐磨。
考古工作者在鄯善县苏贝希古墓发现的长筒靴子十分奇特,用兽皮缝制,毛朝外,靴筒口超过膝盖,皮靴内套质地柔软的毛布裤子,裤口系有毛线编织的带子(裤子与中原古代居民穿著的胫衣相似),使裤子与皮靴连为一体,这种奇特的靴子应是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设计缝制的,在寒冷的天气外出时,起到御寒的作用。特别是初春时节冰雪溶化,人们淌水过河时穿著这种长筒皮靴十分实用;也有可能是在狩猎时,为了保护腿部免遭野兽咬伤而设计的。
赵武灵王在引进胡服的同时也引进了靴子。为了作战的需要,他们用骑兵战术代替战车。与鞋履相比,靴子更适合于骑乘。《释名》中曰:“古有鞋履而无靴,靴字不见于经,至赵武灵王始服。”《中华古今注》曰:“靴者盖西胡服也,昔赵武灵王好胡服,常服之,其制短革軪黄皮。”可见当时的靴子为短腰靴,后改成长腰靴。穿用靴的制度到唐代才有变迁。《陔馀从考•着靴》条曰:“朝会著靴,盖起于唐中叶以后。”这时的靴子,根据尚书令马周的建议,被改为短统,用于百官常服,有时还兼用于朝服,连朝见天子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