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和自由的敌人,正义与邪恶,光明与黑暗的交锋,从来就是针锋相对。连自由的皮都没有,又怎能奢谈宽容的毛?胡适一辈子都在反抗专制,追求精神自由和人格独立。他说“鲁迅是我们的人”才是宽容的本来面目:条条大路通罗马,激进与否,只是态度和方法的区别,目的是一样的。
“外争国权,内惩国贼”、“德先生和赛先生”,即便放到今天,亦不无教育或现实意义。追求自由民主与国家统一、中华民族的团结,本身并不矛盾,运用得当,后者还会为前者提供强大的推力。
“五四”运动的激烈手段不无检讨之处,但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团体,除了一腔为国为民的热血,一无所有,要求他们按照我们事后理解的理性行事,是否有马后炮之嫌?
我想,在全民认同自由、民主、科学、法治等普世价值的今天,纪念“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最好方式,莫过于拿出“五四”的勇气,继续新文化运动的指向,借奥运的东风,积极融入现代文明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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