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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五四时期的“反传统”问题(2)

2009-04-30 16:41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耿云志
五四前后对传统的批判,涉及到广泛的方面。陈独秀在《 新青年 罪案之答辩书》中列举反对势力举出《新青年》同人之罪状有 “ 破坏孔教,破坏礼法,

  五四前后对传统的批判,涉及到广泛的方面。陈独秀在《<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中列举反对势力举出《新青年》同人之罪状有破坏孔教,破坏礼法,破坏国粹,破坏贞节,破坏旧伦理(忠、孝、节),破坏旧艺术(中国戏),破坏旧宗教(鬼神),破坏旧文学,破坏旧政治(特权政治),这几条罪案。这个表述方法不很精当。其中礼法国粹含盖范围都不很清楚,而贞节宜在伦理之属,与伦理并列亦不妥当。但我们从中可知,成为新文化运动冲击的目标的旧传统,包括旧政治,旧道德,旧学艺(学术、文艺),旧宗教诸领域,而孔学、孔教实包容或渗透上述各领域。大概就因为批判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所以,有的学者就得出了所谓全盘性反传统的结论。正如在30年代关于本位文化全盘西化的争论中所表明的那样,全盘的提法是很不精当的,所以全盘西化的提法很快被学者们抛弃了。在评估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传统的态度时,同样也要慎重。全盘就意味着百分之百,就有绝对化的意味,而实际上不可能如此,例如对孔教、孔学,陈独秀、李大钊等均明确说明他们并不否定孔子本来的历史地位,而只是指明孔子之道不合于现代生活,反对以孔子之道统一人心。而胡适则在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中更给孔子以极重要的地位,对他的思想有相当充分的肯定。人们往往抓住一两句口号,一两句概括的话,就望文生义,把胡适说的打孔家店,说成是打倒孔家店,更进一步把打倒孔家店说成是打倒孔子打倒孔学。其实打孔家店打倒孔家店,意味已有不同,而打倒孔家店打倒孔子打倒孔学就更不能同日而语了。但有两点是非常明显的:一则是,秦汉以来的中国政教制度是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历经两千年的发展完善,它几乎笼罩了国家、社会、家庭生活的各方面。二则是孔学孔道确曾为历代专制君主(及其帮闲者)们所利用,并使之渗透到政治、教育、文化乃至人们精神生活的诸多领域。为了在共和国体下,循名责实,清除专制主义,充实和巩固共和制度,先觉分子在广泛的领域掀起批判曾为专制制度服务,并与之密不可分的孔学及旧传统,实乃势所必然。

          三


  但是,如果细心检索当年的文献,我们可以发现:新旧之争点,最大者为孔教与文学问题。当时人已作如此概括。而当时最轰动一时,也最能代表守旧派心声的《林纾致蔡元培公开信》,指责新文化运动主要罪状亦是两条:即覆孔孟、铲伦常尽废古文,行用土语为文字
  有关文学革命方面的问题本文不作探讨。就思想革命的内容而言,批判旧传统最集中的实在孔学与伦理方面。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物,他们所发表的影响最广、震撼力最大的言论著述中看出来。如陈独秀的《吾人最后之觉悟》、《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还有他许多精彩的通讯答辩文字;胡适的《<吴虞文录>序》、《易卜生主义》、《美国的妇人》、《贞操问题》、《我的儿子》;鲁迅的《狂人日记》、《我之节烈观》、《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以及吴虞的《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吃人与礼教》、《说学》等等,都非常严厉地批判了旧礼教、旧道德。他们指出宗法社会之奴隶道德,病在分别尊卑,课卑者以片面之义务,于是君虐臣,父虐子,姑虐媳,夫虐妻,主虐奴,长虐幼。社会上种种之不道德,种种罪恶,施之者以为当然之权利,受之者皆服从于奴隶道德下而莫之能违,弱者多衔怨以殁世,强者则激而倒行逆施矣。此种奴隶的道德是片面的道德,是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的道德。以文明社会眼光看,正是不道德,正是造成堕落、乃至造成罪恶的一种根源。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更指斥旧道德就是吃人的道德,即活活把人害死、吃掉,还美其名目为道德。例如提倡的道德,有多少本可以有为的青年,被家长的威严所压制,昏昏噩噩地终老于家庭四壁之内;有多少不甘碌碌,力图有所作为的青年遭受家族制度的摧残。所谓孝子,以延续家族香火为最高职责,或以升官发财光前裕后为荣耀,惟独少有独立的人格,创造的事业,公共的意识。又例如,提倡贞操的观念,完全不尊重女子的人格,把女子作为男子的附属品、私有物。自宋代理学家提倡饿死事小,夫节事大,历代官府,帮闲文客,标榜节烈,劝人以死殉夫,甚至要殉未嫁之夫,以再嫁为失节,都不啻是杀人、害人的理论,在这种所谓名教观念下,所谓节烈观念下,真不知害死多少无辜的女子。
  因为极端歧视妇女,故女子无继承权,有女不为有后,因而造出过继承嗣这种极不合理,极不尽人情的制度。李超女士就是受此种制度所害,竟至抑郁病死。而尤可注意者,因女子于不能承嗣,为了生男而纳妾成风,遂使家庭之内,妇姑勃(奚谷),妯娌反目,妻妾斗法,种种腐败丑恶现象成为不可免,在这种家庭氛围中,一切道德都只剩虚名,实际成为不道德甚至是罪恶的渊薮。
  陈独秀、胡适、鲁迅等人对旧道德、旧家族制度的批判着重指明了旧道德的片面性,只有父责子,长责幼,夫责妻,男责女,因此是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的道德,是奴隶的道德。这一点在前面已经说到了。其次,他们揭示了旧道德的虚伪性和不合人道。鲁迅就指出,道德必须具有普遍性、可行性和有利性。所谓孝的观念,贞节的观念,都不是人人能做,人人可行,而且多半是非出于本心所愿,实行起来,不但自己是牺牲,于他人,于社会亦无益,是提倡虚伪道德,蔑视了真的人情。第三,旧道德严重摧残人的身心,束缚人的个性发展,绝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孝的观念源于祖先崇拜,以事事顺认为孝,以无改于父之道为孝,故以保守为风气,绝对不利于个性的发展,绝对不利于民族的进步。鲁迅说,自然之理,置重应在将来本位应在幼者,而中国恰相反,牺牲幼者以适合长者,牺牲将来以照顾过去,实属逆天拂理,戕贼人性。陈独秀反复强调,之所以批评孔教与旧道德,即因为它们是文明改进之大阻力。反对和批判孔教与旧伦理,实为的是求国家社会的进步。
  须知,这种传统的旧道德已存在了千年以上,其束缚人心,规范人伦的作用大得超乎人的想像,如不加以猛烈的批判,不把它最坏的方面充分揭示出来,让人判心竦目,否则绝对达不到解放人心,摆脱束缚,以求建立新道德的目的。就事实上说,自清末民初以来,因旧道德渐渐失其制裁力,而新道德规范尚未确立,因而在一般人的行为上,比较缺乏规范,出现一些不良的消极现象,人们对此有所感慨是可以理解的。但绝对没有理由把这看成是新思潮、新文化的罪恶。恰恰相反,这正是旧的专制主义和为它所利用的旧道德钳制人心太久引起的反动。如果因为顾虑这种转型期的失序现象,而断言旧传统不可改变,旧道德不能批评,那就只有让中国人永远做专制主义的奴隶,永远不得翻身。我想大多数人是不会赞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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