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专题文章 >

功过参半——谈《四库全书》(2)

2010-07-30 15:59
来源:东方神韵网 作者:秩名
胡中藻,江西新建人,为乾隆元年进士,曾以内阁学士提督陕西、广西学政,后调取回京,罢官还乡。中藻喜诗文,著有《坚磨生诗抄》。乾隆十七年前后
胡中藻,江西新建人,为乾隆元年进士,曾以内阁学士提督陕西、广西学政,后调取回京,罢官还乡。中藻喜诗文,著有《坚磨生诗抄》。乾隆十七年前后,《诗抄》为他人密报,送呈内廷。高宗以其中多悖逆讪谤语,遂指派专人秘密调查。历时数年,罪名罗织渐成,二十年三月,清廷下令逮捕胡中藻,押京质讯。同时,将胡氏诗集四本交王大臣逐条严讯奏闻。据清高宗称:“我朝抚有方夏,于今百有馀年,列祖列宗,深仁厚泽,渐洽区宇,薄海内外,共享升平。凡为臣子,自乃祖乃父以来,食毛践土,宜其胥识尊亲大义。乃尚有出身科目,名列清华,而鬼蜮为心,于语言吟咏之间,肆其悖逆,诋讪怨望,如胡中藻者,实非人类中所应有。”至于胡氏罪名“鸱张狺吠”,高宗所指主要是:“其集内所云‘一世无日月’,又曰‘又降一世夏秋冬’。……又曰‘一把心肠论浊清’,加浊字于国号之上,是何肺腑!……至其所出试题内,‘考经义有乾三爻不象龙说’,《乾卦》六爻,皆取象于龙,故《象传》言‘时乘六龙以御天’。如伊所言,岂三爻不在六龙之内耶!乾隆乃朕年号,龙与隆同音,其诋毁之意可见。”在历数胡氏罪名之后,清高宗指出:“胡中藻之诗,措词用意,实非语言文字之罪可比。夫谤乃朕躬犹可,谤及本朝,则叛逆耳。朕见其诗,已经数年,意谓必有明于大义之人,待其参奏,而在廷诸臣及言官中,并无一人参奏,足见相习成风,牢不可破,朕更不得不申我国法,正尔嚣风,效皇考之诛查嗣庭矣。”[5]
 
同年四月,高宗滥施淫威,下令将胡中藻处斩。牵连所及,已故大学士鄂尔泰被撤出贤良祠,不准入祀。其侄鄂昌,则以与胡中藻曾有唱和被赐死。户部侍郎裘曰修,亦因之一度革职。
 
二、寓禁于征的求书本意
 
乾隆三十七年正月,清高宗的颁诏求书,之所以雷厉风行,不可敷衍,如果结合此时文字冤狱趋于加剧的背景来考察,“稽古右文”云云,无非冠冕堂皇之语。隐藏在其后的寓禁于征之本意,则无论如何是掩盖不住的。
 
就在胡中藻诗狱的罗织过程中,清廷下令查抄胡氏住宅,高宗对胡氏藏有明末野史已引起警觉。他曾就此颁谕军机大臣:“胡中藻家中书籍内,有《豫变纪略》二本、《复斋录》六本,查系何等书,有无关系,一并送来。”[6]无独有偶,两年之后,清廷查处河南告讦案,不惟生员段昌绪收藏吴三桂檄文事败露,而且原任江苏布政使彭家屏还招供藏有《豫变纪略》等明末野史。结果,段、彭二氏皆因之而被处死。清高宗就此再颁诏谕,声称:“在定鼎之初,野史所记,好事之徒荒诞不经之谈,无足深怪。乃迄今食毛践土,百有馀年,海内搢绅之家,自其祖父,世受国恩,何忍传写收藏!此实天地鬼神所不容,未有不终于败露者,如段昌绪、彭家屏之败露,岂由搜求而得者乎!此后,臣民中若仍不知悛改消灭,天道自必不容,令其败露,亦惟随时治以应得之罪耳。”[7]从此,散在民间的明末野史及相关诗文,遂成为清廷所注意的重要隐患。
 
自乾隆二十四年三月起,迄于三十二年五月,张照诗文案、阎大镛《俣俣集》案、沈德潜《国朝诗别裁》案、蔡显《闲闲录》案等文字狱接踵发生。乾隆三十二年六月,在处死蔡显之后,清高宗颁谕军机大臣:“蔡显身系举人,辄敢造作书词,恣行怨诽,情罪重大,实为天理国法所难容。但阅原书内签出各条,多属侘傺无聊,失志怨愤之语,朕方以该犯尚无诋毁朝政字句,其情与叛逆犹去一间,或可原情酌减,及细检未签各处,如称戴明世以《南山集》弃市,钱名世以年案得罪,……则系有心隐跃其词,甘与恶逆之人为伍,实为该犯罪案所系。”[8]
 
之后,齐周华诗文案、李绂诗文案迭起。至乾隆三十四年六月,清廷明令禁毁钱谦益遗著《初学集》、《有学集》,终于揭开了禁毁图书逆流的序幕。据清高宗称: “《初学集》、《有学集》荒诞背谬,其中诋谤本朝之处,不一而足。……钱谦益业已身死骨朽,姑免追究。但此等书籍,悖理犯义,岂可听其流传,必当早为销毁。”于是高宗大动干戈,命令各地督抚:“将《初学》、《有学》二集,于所属书肆及藏书之家,谕令缴出,汇齐送京。至于村塾乡愚,僻处山陬荒谷者,并著广为出示,明切晓谕,定限二年之内,俾令尽行缴出,毋使稍有存留。钱谦益籍隶江南,其书板必当尚存,且别省或有翻刻印售者。俱著该督抚等,即将全板尽数查出,一并送京,勿令留遗片简。”[9]
 
在其后的两年限期中,清廷严饬江苏、广东地方当局查禁钱谦益著述,下令撤毁钱谦益为他人经史著述所撰“悖谬”序文,派员审查钦天监藏书,销毁占验书十八种,甚至议复朝鲜国王,将陈建《皇明通纪》、朱璘《明纪辑略》在该国禁毁。正是以查禁图书为背景,乾隆三十七年正月,清高宗颁发了求书上谕。由于各地督抚对高宗“寓禁于征”的求书本意深有揣度,因而为不致招惹是非,遂对求书上谕迟迟未作反应。同年十月,虽经高宗严词斥责,各地反应依然如故。《四库全书》开馆以后,乾隆三十九年八月,清高宗最终撕下伪装,将禁书真意和盘托出。他气急败坏地质问内外大臣:“乃各省进到书籍不下万馀种,并不见奏及稍有忌讳之书。岂有裒集如许遗书,竟无一违碍字迹之理!”[10]至此,清高宗“寓禁于征”的求书本意,遂告昭然于天下。
 
三、《四库全书》的历史评价
 
《四库全书》的编纂,既是一代学术史上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文化史上一桩影响久远的大事。对它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不仅可以深入认识乾隆间学术发展的历史本质,而且也有助于批判地继承民族文化的优秀遗产。
 
《四库全书》的历史价值,集中地表现为对我国历代典籍的成功整理和总结。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通过数千年的文化积累,流传下来浩如烟海的典籍。自《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以降,对现存典籍进行清理和编目,成为历代相沿的一个好传统。唐宋间,又将其发展为大型类书的汇编。这样一来,即使是迭经水火,天灾人祸,若干有价值的文献,亦可藉而幸存。明初,《永乐大典》辑成,宋元秘籍,多录其中,类书编纂,可谓登峰造极。然而,唐宋以来诸类书,虽于保存典籍功不可没,但为体例所限,每每内容割裂,首尾不具,难存古籍旧观。于是完整地将历代典籍加以整理和总结,汇编为一部大型丛书,日渐成为发展古代学术文化应予解决的课题。入清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终于在乾隆间把这个课题的解决提上了日程。
 
合作单位
  •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 文化部
  • 教育部
  • 中国文联
  • 中国社会科学
  •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 高等教育研究
  • 孔子学院
  • 孔教学院
  • 孔圣堂
  • 大同书院
  • 问津书院
  • 中国文明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6-2019 湖北一元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0021768号-6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0595号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