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中国人自古就不缺乏幽默感,在我们把慷慨激昂以及仁义道德逐渐捧上天去的时候,幽默感也在一直传承着,从古及今。(图片2)
除了这两本而外,还有一本书也充满了幽默感,那就是《孟子》。对于孟子的喜爱超乎于孔子、荀子等人之上,原因也在于孟子的幽默感,这并非说孔子就没有幽默感,在《论语》中孔子也常常妙语如珠,但仍然无法赶走我心目中的道德权威形象。反而是孟子的论述更加自然,也更加人情化。
下面举一个孟子中幽默的例子,顺便引入本文将要讨论的羊的问题。
在和齐宣王谈话的时候,孟子提到了一件听别人说的事情。宣王有一天坐在大殿上,有人牵牛从大殿下走过,宣王问牵牛去哪里,那人回答说,牵牛去用血祭钟,宣王不忍心,说,放了吧,我不忍心看牛发抖的样子,它是无辜的。到这时为止,宣王还是一个不忍杀生的好人形象,可后面在牵牛者的追问下,宣王却做了一个无厘头般的选择。当牵牛人问:那就不祭钟了吗?宣王回答:“那怎么能废掉?换一头羊不就行了吗?”
也许幽默的力量对于不同的人是不一样的,不知别人看了之后心情如何,我是差点儿笑出声来并回味无穷。就从孟子对于这件无厘头的时间一本正经分析的时候,我对这个一本正经的老头子产生了一种亲和力。
与孟子这个故事相对应的是亚伯拉罕的故事,今天突然有人也提到这两个故事有相似点,有英雄所见略同的感觉。在圣经中亚伯拉罕的故事中,耶和华缺乏孟子的面孔,是以一种无比权威的形象出现的。在圣经版的“以羊易之”的故事里,对耶和华的祭祀代替了祭钟,而裁判人也从齐宣王变成了耶和华。也就是说,耶和华作为神同时具有了两副面孔,一是裁判者,二是受益者。这里我就要怀疑他的公正性到底何在了。
先把这个故事本身写出来。耶和华(神)要亚伯拉罕献祭他的独生儿子以撒,要他把儿子带到某地杀掉,亚伯拉罕二话不说服从了。当然这是有疑问的,对于虔诚者来说,亚伯拉罕对于上帝的爱超过了对儿子的爱,才会有这么糊涂的举动,毫不反抗地把儿子杀掉;对于怀疑论者而言,则一定会怀疑他的动机,在此前,耶和华已经显现了无数次他的力量,也就是说,掌握着一切的生杀予夺权力,即使是一个自私的人的,也一定会明白,对抗这样一个倔老头是没有希望的,只要他要,就要给他;只有取悦了他,才能再把失去的拿回来。这就像中国的官场一样,下级的官员一定要把上级喂得饱饱的,让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助纣为虐,才有可能捞取更多的利益。在亚伯拉罕那里,不用对儿子负责,只用对耶和华负责;在中国的官员这里,不用对老百姓负责,只用对上级负责;这样的制度一定会造成一批奉迎的人物出现,可见,亚伯拉罕的动机是值得怀疑的。放在现在,如果有个人教唆我去杀掉自己的儿子,那么我一定要吐他一脸唾沫,揍他个半死,哪怕打不过也要打。在中国人的心里,亲情还是最重要的。比如,如果自己的父亲在路上和别人吵架,突然挨了打,这时候先别管谁有理谁没理,一定要先撸起袖子帮助父亲出一出气,打掉对方两颗牙,然后再开始讲理的程序。
亚伯拉罕决定献祭自己的儿子,却不能告诉儿子,而是把他诳去的,以至于以撒在问,“我们献祭的羊在哪里?”得到的回答是:“神都已经准备好了。”这个可怜的少年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已经作了一个什么样的决定。俄罗斯的怪杰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此有过评述,认为孩子都是无辜的,哪怕还有一个孩子流眼泪,就是把天国摆在面前,也决定不能相信。
当然,最后,《创世纪》里给安排了一个不错的结局。耶和华只不过是试探一下亚伯拉罕,在最后的时刻制止了杀子的疯狂举动。然而他也作了一个无厘头的选择,用一头羊代替了以撒。只是这个无厘头由于隐藏得太深,一直没有人发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