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欲甚解便多故意穿凿,反失却原来浅显之意了。适之先生的把帨解作门帘,即犯此病。又他说此诗有社会学的意味,引求婚用兽肉作证,其实这是郑笺的老话。照旧说贞女希望男子以礼来求婚,这才说得通,若作私情讲似乎可笑,吉士既然照例拿了鹿肉来,女家都是知道,当然是公然的了,还怕什么狗叫?这也是求甚解之病。”
如果说四人之间的讨论还不失学者的风度的话,那么现代一些强不知以为知的人,则纯粹是在冒充了。
有一本年青女孩子写的书,最近是非常流行,书是专门解读《诗经》的,自言她是在“追绎前生的记忆”,其中一篇关于这首《野有死麕》的解说,就充满了一种这个年龄段的女孩本不该有的邪说。你看她是如何解说的,我这里不妨摘录几段:
“男女偷会香艳放荡最易,风流最难。诗经里的《野有死麕》、《静女》等的风流清洁气质,到了后来都失落了。”
“一个小伙子在打猎的时候,看中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就将自己猎到的獐子用茅草包好放在空地上,等到姑娘走过去察看。这女孩果然不负所望地走了过去!(啧啧,从古到今哪有女人不贪心!)他一看时机成熟,就从角落里‘吧嗒’一声跳出来——呔!手下留情!这是我的东西!可想而知,被人发现自己贪小便宜的女孩会不好意思。这时候,他会很大方地表示:送你一只獐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啦,像我们这种高手那基本是手到擒来,不会落空的!
姑娘可能很含蓄地期待着小伙子把獐子送给他,这男生想了想,虽说追女要下本钱,可是万一给了她,跑了以后约不到咋整?还是欲擒故纵一下吧,先不给她,趁机多约她一次。
于是他又约了她,下次吧,还在这里见面,我打一只鹿给你,鹿肉可比獐子肉香多了。
……”
读到这里,你可能不忍再读,这哪是一个怀春少女呀,简直一个贱妓女。还没完,你看她如何继续演绎:
最后一章是小伙子开始毛手毛脚,女的半推半就,想得还细:你别把声音搞太大,别惊动了我家的狗。
看出来了吧,这巳经不是在林间,林间是不会有狗的,有狗也管不到两人幽会啊,显然这是渐渐深入腹地了,可能就在姑娘家不远的隐蔽地方。
我们心领神会,掩嘴偷笑——
偷情这事,如果干得好,就叫幽会,干得不好,就叫通奸。
一首好好的诗,硬是给她编成黄色段子。里面的情节,大凡都是这个年龄段的女孩的亲历,要不就是从电影里面抄来的。
后来,我还从一些别的什么人写的相关的书里面发现了类似的内容,只不过情节略有不同,无非是把一个怀春少女写成骚得不得了的偷情少女。
明明是一只死獐子,到了一些意淫人眼里,倒成了吉士打猎打来的,为的是换取姑娘的芳心;明明一只死鹿,到了一些不自知意淫反倒骂经学家们意淫的人眼里,也成了换取与姑娘幽会的诱引。这种人要么就是看多了地摊上的黄色小说、当代肥皂剧,要么就看多了琼瑶之流的言情小说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