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史学界有深刻影响的《文史通义》为清代章学诚所著。章学诚(1738—1801),字实斋,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他是清朝末期的一位杰出的史学理论家。所著《文史通义》是评论文史的著作,尤以评论史学为主。在书中,章学诚提出的“史德”概念,深化了前人关于史家修养的理论,对中国古代史学思想作出了创造性的贡献。
一、章学诚“史德”的提出及其内涵
章学诚在刘知几提出的史家三长“史才”、“史学”、“史识”之外又明确提出了“史德”的概念,并作了理论上的阐述。章学诚认为,古人所论的史家才、学、识三长,“得一不易,而兼三尤难”。“千古多文人而少良史”,就是因为才、学、识得之不易。然而,他认为既便是具备了才、学、识,仍不足以配称良史,刘知几“记诵之间,知所决择,以成文理”的“识”,是“文士之识,非史识也”。文士之识是文章家镕裁篇章的鉴识,文士之识用于史学是不够的。他提出自己的见解:“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何为“史德”?“谓著书者之心术也”,也就是史家的学术品德。章学诚认为“才”、“学”、“识”这三者,固然是一个优秀的史家所必不可少的,但最根本的还是要辨其“心术以议史德”。他认为史家的心术有两类:一为史家心术之邪正,二为史家心术之修养程度。前者正邪分明,人们易于分辨,而后者则因史家有君子之心,只是修养不纯,故更应引起人们的警惕。因此章氏主张史家著史“当慎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也”。这里的“天”,指的是客观的历史事实和道理,“人”指的是史家的主观感情,所谓“尽其天而不益以人”,就是要求著述者要尊重客观事实,如实反映历史面貌,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成分。这种忠于客观史实,秉笔直书的学术品德,正是章学诚所强调的“史德”。
二、章学诚“史德”论的基础
章学诚的“史德”论建立在“气”、“情”的基础之上。他认为是“气”“情”引起了“心”的变动。首先,章学诚从文、事关系上来揭示“气”、“情”在文中的作用:“夫史所载者事也,事必藉文而传;故良史莫不工文,而不知文又患于为事役也。盖事不能无得失是非,一有得失是非,则出入予夺相奋摩矣;奋摩不已,而气积焉。事不能无盛衰消息,一有盛衰消息,则往复凭吊生流连矣;流连不已,而情深焉。凡文不足以动人,所以动人者,气也;凡文不足以入人,所以入人者,情也。气积而文昌,情深而文挚;气昌而情挚,天下之至文也。然则其中有天有人,不可不辨也。”文以记事,事有得失是非和盛衰消息,行文者不免受其感染,于是出入予夺,往复凭吊,气和情不能自已,这样的文字在文学上可谓绝妙好辞;然而从史学角度而言,其中的天人关系又不可不辨。所谓“有天有人”就在于“气得阳刚,而情合阴柔,人丽阴阳之间,不能离焉者也。气合于理,天也;气能违理以自用,人也。情本于性,天也;情能汩性以自恣,人也。”这里的“气”、“情”指的是史文中的主观感情,“理”、“性”指的是客观事实。在章学诚看来,一方面,史文中的确存在着主观感情影响客观事实的叙述;另一方面,主观感情又必须依赖客观事实,即“气合于理”、“情本于性”。章学诚认为“气”、“情”之失直接影响“心术”,所写史文便害及史义,违反“大道之公”。为了避免史家“似公而实逞于私,似天而实蔽于人”,他提出“气贵于平”、“情贵于正”的要求,强调史家撰写历史应尽量排除主观因素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