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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师与尊道:战国学风与师弟关系——读《吕氏春秋》札记(2)

2009-05-06 12:22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佚名
《论语》中除“先生”、“弟子”外,还有“小子”一词,如“小子鸣鼓而攻之”(《先进》)、“吾党之小子狂简”(《公冶长》),《礼记·少仪》郑

《论语》中除“先生”、“弟子”外,还有“小子”一词,如“小子鸣鼓而攻之”(《先进》)、“吾党之小子狂简”(《公冶长》),《礼记·少仪》郑玄《注》:“小子,弟子也。”可见,视先生与弟子若父与子,自其始即已然。

由此意稍一申发,则先生与弟子,又若主人与仆人的关关系。《左传·桓公二年》:“卿有侧室,大夫有二宗,士有隶子弟。”杜预《注》:“士卑,自以其子弟为仆隶也。”子弟即弟子,子弟既然处于仆隶的地位,则可知弟子也有仆隶的意思。又《庄子·庚桑楚》篇:“老耽之役,有庚桑楚者,徧得老耽之道。”郭庆藩《集释》说:

役,门人之称,古人事师,共其驱使,不惮难危,故称役也。

陆德明《释文》亦谓:“役,学徒弟子也。”又《淮南子·主术训》:“孔丘、墨翟……为之服役者不过数十人。”就是说为其弟子者不过数十人。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不能遍举。唯弟子乃供先生驱使,若仆隶之于主人,其意已很明显了。

再顺此意而来,先生与弟子,又若君注与臣子。《淮南子·泛论训》:“三代之礼不同,何古之从。大人作而弟子循。”而《孟子·滕文公上》说:“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则大人就是指的君主在上之人。《淮南子》以弟子与大人对举,可见弟子即小人之意,也就是小民、臣民。又《史记·卫世家》:“蒯聩与其徒戲阳遬谋。”裴駰《集解》:“戲阳遬,太子家臣。”那么徒又有家臣的意思。弟子即徒役,则弟子之于先生,又如家臣之于其君主了。

先生与弟子的关系,既然一开始就如同父与子、主与仆、君与臣,则在学术传承的过程中,出现绝对不能背师、叛师的教条,便是很自然的事。当然,这种教条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一些客观的原因。比如其时书籍罕布,授学困难,除师从某个先生之外,几乎没有其它的学习渠道。因此先生所教所授,自然就有绝对的权威。如《商君书·定分》说:“先圣人为书而传之后世,必师受之乃知所谓之名,不师受之,而人以其心意议之,至死不能知其名与其意。”又《荀子·修身》说:“不是师法而好自用,譬之是犹以盲辨色、以聋辨声也。”二处所言,较之《吕氏春秋·尊师》篇,正是一脉相通的。

然而与此同时,在这种压倒一切的尊师风气之下,也有一种决不盲从于师的精神在潜滋暗长着。罗根泽在其《管子探源》中辨《弟子职》的写作时代时说:

且自孔子开讲学授徒之风,而师弟之间,辩难解惑,其仪节未甚繁赜,子路、冉有公然与孔子面争。尔后墨、孟以及诸子百家,其弟子之与师,更肆然发难,毫无忌惮。至西汉尚师说,守师承,弟子视师,如万能之神圣,有承受而无辩诘。加之汉儒重礼,仪节纤悉,而弟之与师,遂有此刻板式之规律矣。春秋战国,盖无此也。[2]

罗根泽的话,固然有那时辨伪之风盛行的一层背景存在,因此显然有失偏颇,与前文所举证据多有不符。但若将他所说的“春秋战国,盖无此也”改成“春秋战国,盖或无此也”,意即“也可能存在不像这样的情况”,则也未尝不值得重视。且看《淮南子·齐俗训》说:

公西华之养亲也,若与朋友处;曾参之养亲也,若事严主烈君。

七十子之事孔子,即如子之事父,而他们“养亲”的态度有这样的不同,那么他们之对孔子的态度,也就应该有所区别。在这里,公西华的态度便应与曾参不同。又《礼记·檀弓上》:

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悼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怨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曾子数落子夏的第一大罪状,是“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郑玄的《注》说得明白:“言其不称师也。”孔颖达《疏》进一步解释道:

云“疑女于夫子”者,既不称其师,自为谈说,辨慧聪睿,绝异于人,使西河之民疑女道德与夫子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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