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经典精选 > 名著名作 >

唐诗漫步:“唐初只这句詩”(3)

2009-05-22 10:45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一元一
这两战,为统一中原,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天,李世民又来到这殊死战斗过的地方,抚今追昔,感慨万千。昔日的少帅,如今已是坐着华盖之车的帝王了。

这两战,为统一中原,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天,李世民又来到这殊死战斗过的地方,抚今追昔,感慨万千。昔日的少帅,如今已是坐着华盖之车的帝王了。他停下车俯视原野这旧战场,当年激战的痕迹,似乎都被沉沙掩埋,看不出什么迹象了,只有依稀地残留着一点军灶的痕迹 。一切都过去了,那原上的水波在晚霞的照射下 ,十分明净 ;远处的峰峦有如莲花,薄雾笼罩中,朦朦胧胧。斗转星移,千变万化,人间万物,今昔非比。想想大半生的沙场征战,看看眼前的太平天下,颇有沧桑之感;他抚摸着自己的身体,深感自慰。想到这里,李世民壮怀激烈、豪情飞越,开口吟道:

经破薛举战地

(义宁元年,击薛举于扶风,败之。)

昔年怀壮气,提戈初仗节。

心随朗日高,志与秋霜洁。

移锋惊电起,转战长河决。

营碎落星沉,阵卷横云裂。

一挥氛沴(lì)静,再举鲸鲵(ní)灭。(2)

于兹俯旧原,属目驻华轩。

沉沙无故迹,减灶(3)有残痕。

浪霞穿水净,峰雾抱莲昏。

世途亟流易,人事殊今昔。

长想眺前踪,抚躬聊自适。

李世民的这类诗“就文学史价值来说,其所具有的雄视百代的襟怀与气魄,意气所至,‘乃鸿硕壮阔,振六朝靡靡’,从中可见唐诗尤其是盛唐诗昂扬豪迈格调的胎息脉动。”(4)

他还有些可说是已被明确推为“首辟吟源”之作:

边塞詩《饮马长城窟行》,用乐府旧题写边事,追步着建安风骨,有学者说这首诗“可说是开唐代边塞诗的先路之作”。

五律《秋日二首》之二,现代学者许永璋认为,“完全合律,而四联皆对仗精工,实前无古人,后启来学,唐代新兴体制的律诗的初基,于焉奠定,故称‘唐苑群芳第一香’。”

酬赠诗《赐萧瑀》,有人认为这是唐太宗最好的一首詩。诗是好诗,只是那最好的头两句并非李世民的原创,古已有之。这是格言詩,在这方面也有先导之功:

疾风知勁草,板荡(指乱世)识诚臣。

勇父安识义,智者必怀仁。

唐太宗的文学理论虽然未成体系,但他标举“用咸英之曲,变烂熳之音”的“雅志,作为开国帝王,高扬起唐朝第一面复古大旗,影响无可估量;其创作,虽然有不少平庸之什,但与那些齐梁余风自不可同日而语,何况还有不少可圈可点、“首辟吟源”之作,在引导诗风由绮艳淫靡转向中和雅正的过程中更是有巨大的贡献。盛唐人杜确在《岑嘉州诗集序》中有一段话,在描叙唐前文风不振之情后,说:“物极则变,这是常理,圣唐接受使命,斲(zhuó,砍)削雕饰改向朴实,开元之际,传统秩序恢复了,浅薄的文风到此得到逐渐的革新……”。明人王世贞《艺苑卮言》也说:“六朝之末,衰凤颇盛。但那偶对骈俪颇为切合,音响趋向和谐,体式一变而雅,就成为唐体;再加以调整提高,便成为‘沈宋体’了。”这里的“斲削雕饰,改向朴实”与“体式一变而雅,就成为唐体”说的就是唐初诗歌的变化,这变化当然与李世民的文学理论与实践密不可分。

胡适在《白话文学史》中写道:“太宗是个很爱文学的皇帝……到了开元天宝之世,唐初下的种子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了。”杜确所说的“开元之际,传统秩序恢复了,浅薄的文风到此得到逐渐的革新”,王世贞所说的“再加以调整提高,便成为‘沈宋体’”,就是“生根发芽开花”与“结果”。《全唐诗》“有唐三百年风雅之盛,帝实有以启之焉”并非虚言。

新旧唐书对唐太宗评价也都很高,说他“……于听览之暇,留情文史。叙事言怀,时有构属(构思写作),天才宏丽,兴托玄远(比兴寄托玄妙深远)。”

唐太宗死后,群臣共议,谥号“文”。

一代文皇,何逊风骚?

注:(1)所谓的“庚信体”是针对宫廷文学特征而言的,庚信完全被视为梁代宫廷文学的代表作家。在唐代初期,人们也承袭着这一观念,所谓“拟庚信体”、“效庚信体”,实际上就是对南朝宫廷诗技巧与风格的仿习。(2)“氛”、“沴”都指不祥之气,与下句的“鲸鲵”一样喻指凶恶敌人。(3)减灶:战国时,魏将庞涓攻韩,齐将田忌、孙膑率师攻魏救韩。孙膑以魏军一向恃勇轻敌.因于进军时故意逐日减少宿营地的灶数,表示士卒逃亡,军无斗志,引诱魏军来追,而于马陵道设伏兵以待。庞涓果中计,追至马陵道遇伏,大败,庞涓阵亡(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此处指军灶。(4)引自聂永华《初唐宫廷詩风流变考论》。

(责任编辑:至善)

视频
图片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免责条款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2-2025 YIYUANYI.ORG,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6017733号 ICP/SP:鄂 B2-20100159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