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一元一国学网 > 经典精选 > 名著名作 >

红楼丫鬟与女伶(三)

2009-08-05 17:00
来源:一元一 作者:俞平伯
本回脂本如庚、戚,都有芳官改名耶律雄奴,又改名温都里纳各一段[45]。不仅在梨香院十二个女孩子之中,就在十二钗中,芳官的形容是作者笔下写得最多的一个人。

书中人人都羡慕荣国府的富贵,而龄官不然。大观园中诸女儿都喜欢宝玉,而龄官不然。她只认为“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了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劳什子”,将大观园的风亭月榭视为“牢坑”,即黛玉晴雯等人且有愧色,何论乎宝钗袭人哉!还有眠思梦想不得进园的柳五儿呢。

这样,她当然待不多久。在第五十八回遣散十二个女孩子时也不曾单提她,只用“所愿去者止四五人”(六四○页)一语了之。“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她从此就不再见了。

自第五十八回梨香院解散,那些伶工子弟就风流云散了,颇有《论语?微子》所云乐官分散的空气。未去的分在园中各房就显得更活跃了。在此以前,书中只传龄官,其他提得很少。五十八回首叙藕官烧纸,被婆子看见,要去告发,得宝玉解围,问起根由,她不好意思直说,只说去问芳官就知道了。回目载芳官的一段话说明了藕、、蕊官互恋的关系,宝玉又发了一篇大议论。这样的故事和回目“假凤泣虚凰”原是相合的,问题在于写这回书的用意。我前有《读红楼梦随笔》,在其三十三《谈红楼梦的回目》[41]一文中,大意说五十八回的目录,虽似对句平列,却是上下文的关系,似以真对假,实以假明真。就人物来说,即以本回藕、、蕊官三人的故事暗示后回宝、黛、钗三人的结局,这里为节省篇幅起见,不重叙了,只作一点补充的说明。

那文说得很详细,已伤于繁琐,仍有一点重要的遗漏,没有谈到这回目最突出的一点:“茜纱窗”。为什么突出?“茜纱窗”在本文里完全不见。有正戚本作“茜红纱”,但“茜红纱”也不见。这茜纱窗当指怡红院,那么作怡红院不干脆么,为什么不那么写?再说怡红院有没有茜纱窗呢?倒也是一个问题。

大家知道潇湘馆是有茜纱窗的(第四十回,四二二、四二三页),却不必专有,自然也可以用之怡红院。如第七十九回黛玉说:“咱们如今都系霞影纱糊的窗隔”,可见怡红院潇湘馆并以霞影纱糊窗,这样说就比较简单了。可是再看下去,反而使人迷糊。

“……但只一件:虽然这一改新妙之极,但你居此则可,在我实不敢当。”说着,又接连说了一二百句“不敢”。黛玉笑道:“何妨。我的窗即可为你之窗,何必分晰得如此生疏。古人异姓陌路,尚然同肥马,衣轻裘,敝之而无憾,何况咱们呢。”宝玉笑道:“论交道不在肥马轻裘,即黄金白璧,亦不当锱铢较量。倒是这唐突闺阁,万万使不得的。”(九○四、九○五页)

黛玉说“我的窗即可为你之窗”,而宝玉说“万万使不得的”,然则怡红院又没有茜纱窗了么?

合作单位
  •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 文化部
  • 教育部
  • 中国文联
  • 中国社会科学
  •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 高等教育研究
  • 孔子学院
  • 孔教学院
  • 孔圣堂
  • 大同书院
  • 问津书院
  • 中国文明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免责条款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2-2025 YIYUANYI.ORG,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6017733号 ICP/SP:鄂 B2-20100159
本网站由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热线:027--87528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