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你看看这一例:
第二十三回,元春怕园子荒闭,传命姊妹宝玉等可以入园居住。那贾政遂召集子女,都先到了,只宝玉不敢来(怕又是责斥),“一步挪不了三寸”。及至到了房门,赵姨娘打起簾子,宝玉低身挨入(也许是倚门而立。门口侧立,是旧时晚辈进屋后的侍立的“合法”地位)。那贾政举日一看,——
见宝玉站在跟前:神采飘逸,秀色夺人。
请看这八个斤两奇重的大字!这一种“描写”,又是诗的传神句法,画的“颊上三毫”。但这种夺人的神采,不由黛、钗或任何一位女儿心目中传来,却偏偏从严父的心臆中流露而出。那笔似乎轻轻一点即止,实则其力千钧,因为整部书中贾政也从不曾“假以词色”的,漫说如此着语了。
这又是一层似明而暗、似暗又明的写法。
以上,人人都说宝玉的禀性乖张奇僻,到底是怎么一个样子?书中又是在哪儿写的?这是直到第二十一回,袭人箴宝玉,这才首次“正”写;然而回目既标上一个“箴”字,可知雪芹是“又要蒙蔽读者”(脂砚语),他总是先从俗常“正统”观念的角度去“明”写宝玉之“短”之“病”,而只在“暗”里淡淡傅彩,轻轻勾线——透露的真情何在?让我们自去“参禅”,自寻悟境。
袭人为什么要“箴”他?所“箴”者皆是何纲何目?这就说来话长。在宝玉的原来秉赋上,从“神游”起,又更加上了新的乖僻、迂阔、荒诞……。所以在第五回回后,戚序本有一段总评,说得最好:
将一部(书)全盘点出几个(人物),以陪衬宝玉,使宝玉从此倍偏,倍痴,倍聪明,倍潇洒,亦非突如其来。作者真妙心妙口,妙笔妙人!
这正是一位最懂得(理解)宝玉和雪芹的人,才批得出这样的妙语。你看他虽只用排句举出四点,也恰恰是世俗贬者的与知音见赏者的高层评赞的两大“对立面”这就可知,袭人之箴,大约不出那“偏”、“痴”的栏目之外了。
那是元春省亲既罢,史湘云首次见面——她总是在热闹繁华局面之后最末一个出场。她来后,立即有“四个人”的妙文(黛、钗、湘与玉)。湘宿黛处,宝玉恋恋,夜不知归屋,晨不待其梳洗;倩湘云为他打辫子,透露了押辫珍珠竟送了密友(至于要吃胭脂,被湘云打落,与前文见了鸳鸯便要吃她唇脂一脉相连,都不遑细论)……。这种“无晓夜地和姊妹们厮闹”,引起了袭人的不悦,掀起了小小一场风波。这又纯属明笔。若只认这些“不肖”行径,便会忽略了别的层次。原来这一回并非“初箴”,在第十九回“花解语”时早已“箴”过了一次了。那时所箴何条何款?何以要箴他?——
……袭人自幼见宝玉性格异常,其淘气憨顽自是出于众小儿之外;更有几件千奇百怪、口不能言的毛病儿。近来仗着祖母溺爱,父母亦不能十分严紧拘管,更觉放荡弛纵,任性恣情——最不喜务正。
此皆一个丫鬟的了解与理解。她之所箴者:
一,不许说“疯话”(如愿她们永守不离,直到化灰化烟、没了知觉形质为止……)。
二,假装喜欢“读书”(按:此特指八股文章的事情,不可误会),不许当众讥诮“读书上进”的是“禄蠢”,说前贤之书都不可信,……惹父亲生气、打嘴……。
三,不许再毁僧谤道。
四,不许调脂弄粉。
五,不许吃人嘴上搽的胭脂与那“爱红的毛病”。
凡此,尽属“明”的一面,是“暴露”和“揭发”的性质。
但是紧跟着下文是什么呢?是听曲文,喜得击节不已,几乎“唾壶尽碎”。又仿作,又作褐,还又“续《庄》”。用最简单的话来说:他何尝不喜读书?只不过“书”是不同的,《西厢》,《牡丹》,《庄》,《骚》,……他简直入迷了——也就是说:他有一面为俗常人诧讶难容的“不肖形景”,他又另有一面同样为世人不解的高层次的精神追求探索,审美品味。但这一面,总是不用正笔,总带着“贬词”,或只“暗度”,——并且绝无孤芳自赏、骂世嫉俗的任何口锋,叹惜伤感的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