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见宝玉来了,就传述了老太太的吩咐,叫他快换衣前去。在拿衣服的小当口儿,宝玉便爬向鸳鸯身上,要吃她口上胭脂!
请你看看!葬花一完,便先出来了鸳鸯,而鸳鸯之出现,是因与“大老爷”相联着的。
这简直是妙到极处了。我不知哪部书中还有这等奇笔绝构?这真当得起是“千里”之外早“伏”下了遥遥的“灰线”。它分散在表面不相连属的好几回书文当中,不察者漫不知味。而当你领悟之后,不由你不拍案叫绝,从古未有如此奇迹。
这个例,讲于本章,为了“伏脉”之说明。其实,善悟者即此又已恍然:原来“两声”“二牍”、“手挥目送”、“写此注彼”的复笔法,也就同时而深信无复疑其夸张、玄虚了。
【附记】
伏线的笔法,遍布于《红楼梦》全书,举例也只能略窥一二,无法多列。一般来说,谈伏线似乎多指个别人物情景,即多元伏线,也较分散零碎。此种举例尚属易为。但书中还另有一种情况,即第七十二回全部都是后文的伏线,而且条条重要得很。这在我们小说史上是个极突出的文例,原宜着重论述才是。但从结构学上讲,第七十二回是“八九”之数,后半部书全由这里开展,处处涉及“探佚学”的探究,事繁义复,这就绝非本书体例及篇幅所能容纳了。再三考虑,觉得只好在本书中暂付阙如。但我应该先将此点指出,方能对雪芹的伏线笔法更为全面地寻绎和理解——特别是因为很多人对这个第七十二回的为容、笔调、作用,都感到不甚“得味”,以为它是“多馀”的“闲文”。可知这回书是小说笔法上的新事物。
鸳鸯大案,至第七十四回又特出凤、平二人大段对话提醒,以伏后文,而程、高本竟删此二百馀字之要紧结构机抒,其篡改原著之居心,读者当有所悟。
〔1〕中国传统文艺理论中如《文毛雕龙》首提“自然之道也”,论者即常有误解之例,以为是指注重“自然”,反对“人丁雕琢”云云;实则那本是说人类所以发生文艺活动与成就,乃是一种自然的产生“宇宙万物皆有文采,人更不例外,“人文”本是“人工”结晶,不过高手能达到泯其“斧凿痕”如“天衣无缝”的境界而已。绝无为文只须“纯任自然”之意。“雕龙”正是代表“人工”极品的一个比喻修辞,何等明自,岂容误说?
(责任编辑: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