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坊正字剑子歌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
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
蛟胎皮老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
直是荆轲一片心,分明照见春坊字。
挼丝团金悬簏簌,神光欲截蓝田玉。
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
这是又一首有许多讲法的李贺歌诗。关键在于“直是荆轲一片心,分明照见春坊字”二句。其他诸句,都是暗用剑的典故来描写剑的锋利,与“荆轲”二句并无关系。现在用我的讲法来试释这首诗。
先要说明诗题。春坊正字,是皇太子宫中的官属。皇太子居东宫,有左、右春坊。右春坊有正字二员。剑子,即短剑。唐代官员朝服上都有剑佩。此诗所赋詠的是李贺的一个官为春坊正字的朋友所佩的短剑。春坊正字的官品是从九品上,朝官中品位最低的。《旧唐书·舆服志》云:“六品以下去剑佩绶。”可知春坊正字官位虽卑,亦有剑佩,不过没有绶带。大约没有绶带的佩剑,都是比较短小的,故曰剑子。
太子属下的官,当然应当效忠于太子。荆轲就是效忠于燕太子丹的。剑是东宫颁发的,剑上铸有“春坊”二字,佩用这柄剑的人,分明看到“春坊”字样,就应当有荆轲那样的一片忠心。全诗都是描写利剑的句子,只有这两句是勉励佩剑的人忠于职守。也可以说这二句是主题思想,但此外诸句都是各不相关的赋体句法。全篇没有严密的结构,或许这就是杜牧所谓缺少一点“理”,如果我们把这个“理”字理解为逻辑性的话。
王琦释此诗云:“疑是时春坊之臣有邪僻不正者,长吉恶之,而借此发挥以泄其不平之气。”这样解释,毫无依据。春坊之臣,怎么可以比之为“西方白帝”?联系上文“荆轲”二句,则这里的“西方白帝”只能是指秦王了。《又玄集》收此诗,“蛟胎”二句互倒,恐原本如是,盖“尾”字非韵,“刺”字是韵,与下句“春坊字”之“字”协韵。“分明”或作“莫教”,王琦本即用“莫教”,均不可解,宜以“分明”为是。
李贺的诗是汉魏乐府与南朝宫体诗融合起来的复活。但表现了唐诗的时代感。它与韩愈的古文,有精神上的共同之处,可以说都是古为今用。杜甫的句法,韩愈的文法,李贺的辞藻,三者融合起来,不久就影响出一个李商隐。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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