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元稹艳诗:会真诗
白居易生于大历七年(公元七十二年),元稹生于大历十四年,小白居易七岁。元稹卒于大和五年(元八三一年),寿五十三。白居易卒于会昌六年(公元八四六年),寿七十五。白居易于贞元十四年(公元七九八年)进士及第,授官秘书省校书郎。元稹没有成进士,十五岁,明两经及第;二十四岁,中书判第四等,授官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公元八O六年)四月,宪宗策试制举人,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登第者十八人,元稹为第一,拜右拾遗。白居易也参加科试,考试成绩入第四等,授盩厔县尉。元和二年十一月召入翰林为学士,三年五月,拜左抬遗。元稹为右拾遗后,以上疏论事激直,为执政所忌,出为河南县尉。丁母忧。服除,拜监察御史。元和五年,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白居易为拾遗后,亦屡次上疏,谏论朝廷大事。元稹因得罪执政及宦官被贬,白居易曾上疏极谏。元和五年,秩满改官,除京兆府户曹参军。六年四月,丁母丧。九年冬,入朝,授太子左赞善大夫。十年七月,宰相武元衡在上朝时被刺死于路上。白居易首先上疏,请急捕贼以雪国耻。这一举措,得罪执政者及幕后人物,被贬官,出为江州司马。同年,元稹亦改官通州司马。元和十三年冬,量移忠州刺史。十四年三月,元稹、白居易及其弟行简相会于峡口,停舟夷陵三日,置酒赋诗,恋恋不忍别。本年冬,白居易蒙召还京师,拜司门员外郎。十五年,转主客郎中,知制诰,加朝散大夫。同年,穆宗即位,改元长庆,读元稹诗,大悦,即日命稹为祠部郎中,知制诰。所谓知制诰这个官职,知,就是担任,制诰是皇帝的命令文书。知制诰就是专管起草皇帝的命令文书。这个任务,向来是由翰林学士草稿后,从宰相办公的中书省呈送皇帝批阅的。元稹不是进士出身,不能为翰林学士。现在穆宗以元稹为祠部郎中而知制诰,这就使朝廷上群众哗然,以为“书命不由相府”,群众非常轻视他。但是元稹草拟的制诰,文体古雅,与当时一般的公文绝然不同。于是大家非但没有话说,而且争相摹仿。从此改革了制诰的文体。当时人对这种文体称之为长庆体。这是长庆体的本义。宋元以后,被误认为与元和体同义了。元稹在穆宗的恩宠之下,再次升官,不久就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这是破格迁升,没有进士出身的人,一般不可能被任命这个官职。但是,正在被朝野讥笑的时候,穆宗又于长庆二年(公元八二二年)以元稹为权翰林学士、工部侍郎,拜平章事。所谓拜平章事,就是宰相了。因此,朝野群众,无不轻笑,以为元稹无此资望。终于在长庆三年,为小人诬陷,罢相,出为同州刺史。长庆元年、二年,白居易与元稹同在朝中,长庆三年七月,白居易求外任,出为杭卅刺史,元稹也从同州刺史转官越州刺史。杭、越邻境,二人又多诗筒往来。文宗大和三年(公元八二九年)元稹被召还京,为尚书左丞。四年正月,出为鄂州刺史。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暴疾一日而卒。白居易在杭州三年秩满,除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宝历二年(公九八二六年),又出任苏州刺史。文宗即位,改元大和,徵拜白居易为秘书监,赠金紫。大和二年,转刑部侍郎。三年,称病归洛阳,求为分司。不久,除太子宾客。五年,除河南尹。七年,又授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从此绝意仕宦,优游养老。开成初,授太子少傅。会昌中,请罢太子少傅,以刑部尚书致仕。大中元年(公元八四七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