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白居易讽谕诗:两朱阁
在郊岛的寒瘦与昌谷、温、李的秾艳之外,元和、长庆年间,还有一个极为流行的元白诗派。元是元稹、白是白居易。他们是亲密的诗友,互相唱酬,互相影响。由于志同道合,他们的诗自成一种风格,当时被称为元和体。他们的诗,无论文字或思想内容,都力求明白浅显,走文学大众化的道路。元稹在为白居易诗集作的序文中,说他们的诗,在“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至于缮写、模勒,炫卖于市井,或持之以交酒茗者,处处皆是。”白居易自己也说:“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这是他们的诗在当时普遍为各阶层士民传诵的记录。但是,明白浅显、流利通俗的诗歌,很容易为典雅派诗人所轻视。时代稍后一些,有诗人杜牧,在他为李戡作的墓志中,叙述李戡的文艺思想云:“元和以来,有元白诗者,纤艳不逞,非庄士雅人,多为其所破坏。流于民间,疏于屏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淫言媟语,冬寒夏热,入人肌骨,不可除去。吾无位,不得用法治之。”这是杜牧用李戡的名义说出来的自己的观点。到了宋代,苏东坡在“郊寒岛瘦”一句之下,又加了一句“元轻白俗”,他批评元稹的诗体为轻薄,白居易的诗体为浅俗。古今中外,每一个国家民族的文学,自有这两种风格。走通俗化道路的文学,不能为士大夫所欣赏;文字典雅的士大夫文学,也不能为人民大众所欣赏。各有各的服务对象,我们无须在他们之间评定甲乙。
元白诗在唐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不是由于他们的诗体通俗化,取得广大士民的爱好,而是他们首先有意识地提出了现实主义的文艺理论,强调文学的社会意义。陈子昂早已提出过诗要合于风雅比兴。元结也主张诗要“极帝王理乱之道,系古人规讽之流。”韩愈也有过“文以载道”的理论,这些观点,都是为元稹、白居易开了先河。到白居易才正面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所谓“为时”,就是说文艺创作必须能反映时代现实,并为时代现实服务;所谓“为事”,就是说文艺作品必须写政治、社会、人民生活的具体事实,从而达到反映现实的目的。
白居易以为《诗经》的六义,比兴最为重要。通过比兴这种创作方法,使诗歌能起讽谕的作用。他列举《诗经》以后的诗人,如屈原、宋玉的楚辞,苏武、李陵的五言诗,他们所写的只是个人的牢骚失意,“河梁之句,止于伤别;泽畔之吟,归于怨思”。虽然苏、李以双凫一雁为离别的比喻,楚辞以香草恶鸟为君子小人的讽刺,还不失比兴之义,但毕竟题材只限于写个人的彷徨抑郁,不及其他。晋宋以后,谢灵运的诗歌,多写山水;陶渊明的题材,亦限于田园。此外江淹、鲍昭之流,题材更狭。直到梁陈之世,诗人所作,都是嘲风雪、弄花草而已。论到本朝,白居易肯定了陈子昂、鲍防的“感遇”、“感兴”。对于李白,他以为是别人所不能企及的奇才,但是又说:在李白的诗中,风雅比兴,连十分之一都不到。对于杜甫,他首先赞扬杜甫的诗格律精细,尽善尽工,可以传世者千馀首。但是接着又说,杜诗中有讽谕意义的诗,如“三吏”、“三别”诸作,“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等句子,也不过占全部作品的十分之三四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