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观念与和谐社会的构建(4)
2010-06-19 10:20
就是说,看到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固然是重要的,但不能因此而忽视了同还有同心同德和上下一心的积极蕴含。《尚书泰誓中》载有周武王所说予有乱(治
就是说,看到“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固然是重要的,但不能因此而忽视了“同”还有同心同德和上下一心的积极蕴含。《尚书·泰誓中》载有周武王所说“予有乱(治)臣十人,同心同德”之语,后来孔子曾专门引述过武王这一段话的前半句。“同心同德”虽然没有提及,但孔子称颂“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论语·泰伯》)!显然是肯定周武王君臣上下的同心同德的。这说明倡导“和而不同”与要求同心同德并不矛盾,和谐的观念并不必然将同排斥在外。以和兼同的“和同”之道,事实上是儒家和谐观的重要内容。
由和一、和同去阐释和谐,说明和谐观或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以国家民族的上下协同一心、同心同德为特色的,同时也与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共同追求和最终目标——“天下为公”的“大同”有了衔接的可能。在这最高的大同境界层面,和与同的区分已经没有了意义,因为大同本身就是最大的和谐。
“大同”虽然出自儒家经典《礼记·礼运》,但它却不是儒家独有的理想,实际上它可以看作是托名孔子的先秦诸子理想目标的集中概括。大同理想目标往下,可以分解为具体的阶段性目标或子目标,而这些子目标,其实也就是大同之道的实际构成内容,譬如财力共享、社会分工、人才选拔和讲信博爱等。当然《礼运》并没有也不可能提出进达大同应当如何操作,而是以为大同只是已经逝去的上古社会的情景写照,在此之后则是“小康”。“小康”社会的运行机制是以礼义法度规范管理国家的秩序。但由于幽、厉以后,夏、商、周三代的礼义都遭到破坏,社会进一步倒退,“小康”也就不是存在的现实而是追求的目标。社会发展目标的现实选择,是首先争取实现小康。
在礼义制度调节下的小康社会,实际上就是“和一”、“和同”的和谐社会,所谓圣人“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者”(《礼记·礼运》)也。在这里,人道之讲信修睦、夫妇长幼,天道之阴阳交会、四时代谢,都是一个和谐有序的协调统一过程,或曰天地人和一、和同的过程。其制度化保障就是礼义的贯彻施行。
当然,古人之和谐社会也有不通过礼义或仁义来实现者,这即道家的“和同”和谐观。道家虽然并不一般反对仁义,但仁义毕竟是道德离散之后的产物,而“和同”的位阶则高于仁义。《淮南子》云:
今夫积惠重厚,累爱袭恩,以声华呕苻妪掩万民百姓,使知之欣欣然,人乐其性者,仁也。举大功,立显名,体君臣,正上下,明亲疏,等贵贱,存危国,继绝世,决挐治烦,兴毁宗,立无后者,义也。闭九窍,藏心志,弃聪明,反无识,芒然仿佯于尘埃之外,而消摇于无事之业,含阴吐阳,而万物和同者,德也。是故道散而为德,德溢而为仁义,仁义立而道德废矣。(《淮南子·俶真训》)
对于强调恩爱功名、君臣上下而积极治世的儒家仁义制度来讲,道家的“和同”属于摒弃聪明智慧的“德”即无为的境界,故其治国的指导思想与儒家是不一致的。区别在一则立足于社会国家的安定统一,一则着眼于个人心性的逍遥自得。但若从都认同“和同”的价值来看,则双方的追求又可以互补。和谐社会要能够完满构建,不能不满足国家和个人的这两大价值目标。事实上,在当代社会,国家要实现真正的安定统一,仅仅靠强调礼义教化的一手是不够的,如果能培育出一种个人心情舒畅和心性自由的社会氛围,和谐社会的实现便已经在不言之中。
(责任编辑:大成至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