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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悠久,别具风韵的纸扎艺术(二)(2)

2009-07-24 11:57
来源:一元一国学网 作者:佚名
中秋与元宵前后,是惠州买卖花灯的旺季。清末至民国时期,很多商店及一些有钱大户人家都会在门前置大灯笼或花灯等,家宅的天井走廊,大厅挂花灯、

中秋与元宵前后,是惠州买卖花灯的旺季。清末至民国时期,很多商店及一些有钱大户人家都会在门前置大灯笼或花灯等,家宅的天井走廊,大厅挂花灯、特别是走马灯,更多人挂。一般百姓买灯多是给小孩玩。高档的花灯有卖到五、六块银元的(一块银元面值一元,当时贫苦人打工一个月也是二、三银元);简单的,港币二毫以下。解放后,商店不兴挂花灯,却满街通巷都有人卖六角灯笼、荷花灯、圆角形摺叠灯等,这些主要供小孩玩的灯,五十年代初期每个不超过二千元(即现在二角),六十至七十年代也只是四角钱左右;八十年代上升到每个2元至4元,九十年代初市面上已很少见到手工制作的纸花灯,代之的是以各种塑料、丝绢、化纤等现代材料,以机械生产的各款灯笼,一般比纸烛笼小很多,用于作纸灯笼照明的蜡烛与油灯也多改为电池灯泡,每个售价二、三元至几十元一个。至于佳节或庆典用的大型花灯,制作也多数选用现代材料,特别是照明方面不但用电灯,有的还用声光、激光等新电化设备装置。

四、纸扎艺人

惠城专职的纸扎艺人,清末有30多个,各行各业的业余纸扎“玩家”也不少。专职者皆以扎拜神应节的纸人纸马等为多,到中秋、元宵、春节前后才大量扎制风筝、花灯面市。其家居即是店面与工场,忙时一家老少齐上阵破竹、削竹、扎竹架、糊纸、剪贴、涂色描线等,忙得不亦乐乎。有的纸扎店客人订货较多,也带一二个年青的亲戚学艺帮手,大多是“父子兵”或家庭门店(即父子、父女为主)。货多时,上学的子女或做其它工作的子女、老婆一回到家也要帮手做,人称“家庭兵团”。家居离大寺、庙观近的则又常带着半成品到这些地方扎制,顺便卖已扎好的一些,剩下的“货”收工时带回家去。早来晚归,中午家中送饭,晚上扎些竹骨架等。这是一部份纸扎艺人的“工作程序表”。因这些寺庙人气旺、生意较好。花灯、风筝做好后,也有好些纸扎艺人把它们交到锣鼓店、文具店代卖。

近百年来纸扎工艺一贯都靠手工操作,因此行业工艺较繁多,制成品价格也相对其它行业平稳,获利较微,每年的要货量也难以保证,它是附属于社会的不足轻重的小行业,故纸扎艺人无法购机械大规模生产,经营者多以解决一家人温饱为目的,无其它非份之想。又因其产量受社会安定与否的制约,故多数人持“做日和尚撞日钟”的人生态度,部份艺人甚至告知子女不要“承父业”。纸扎行规也很开明,教徒弟没有定死二年或三年才转师傅的规定,学者手艺熟练即可单独操作全过程,老艺人也没有死守技艺秘密或传子不传女之类的规矩……干这行的一般认定鲁班是其祖师,每年拜祭一次。

纸扎所用的原料,一般在城区皆可买到(包括去卖菜的市场买竹,去文具店买扎纸、纸张、颜料等)。成品大多在本地销,有时观音诞(九月初九、九月十九、九月二十九日的农历时间,好些寺庙会大操朝拜、打醮之事,平山的九龙峰谭公庙、罗浮山的冲虚观等有时亦会来人订购纸扎品),成品亦会销售到附近的县、区。

惠城纸扎艺人的队伍解放前变动较小,在陈济棠治粤期间、1946~1947年,人数较多,近20人。其它年份则是有减无增。至解放初期,剩下的只有老一辈的邓流明、钟良等不足10人。1956~1957年,纸扎又较为兴旺,扎制龙凤、狮子较多,西湖也曾举办过花灯展,年节也举办过舞龙舞狮大巡行。以后运动不断,对纸扎艺人冲击不小,除原有的一些老艺人外,已无接班人,有很长一段年月,这残存的专业艺人也因众所知道的原因而远离纸扎。至于纸扎的用途,也从原来侧重于迷信、装饰、喜庆等功用渐转为喜庆的多。现在,纸扎业已日渐式微,基本没有专业的纸扎门店。

(责任编辑:潇湘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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