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佚名 楷书《大乘入楞伽经》(局部) 纸本 日本私人藏
[唐] 佚名 楷书《大乘入楞伽经》(局部) 纸本 日本私人藏
[唐] 佚名 楷书《大乘入楞伽经》(局部) 纸本 日本私人藏
[唐] 佚名 楷书《大乘入楞伽经》(局部) 纸本 日本私人藏
敦煌藏经洞发现的写卷,上起两晋,下至宋元,其中的大部分是唐代的写经卷子,并且有很多写经卷子有抄经者以及年月的题记,为我们了解唐代经生及其书法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
写经生的身份及其抄经情况
唐代主要写经者身份是十分复杂的,为了阐述方便,我们将其大体分为官府经生与民间经生。
(一)官府写经生
此类经生大体是秘书省和门下省的“楷书手”(又称书手、楷书、群书手)。属秘书省的经生抄经如:斯1456《妙法莲华经卷第五》末题:“上元三年五月十三日秘书省楷书孙玄爽写。”当然,秘书省经生抄经隋代已有,如斯2295《老子变化经》末题:“大业八年八月十四日经生王俦写”,后署“秘书省写”。
属门下省抄经的情况较多,如:斯2637《妙法莲华经卷第三》末题:“上元三年八月一日弘文馆楷书任□写。”斯3348《妙法莲华经卷第六》末署:“上元元年九月廿五日左春坊楷书萧敬写。”按:弘文馆属门下省,左春坊位于东宫,但制拟门下。
没有注明抄经者所属部门,但从写经形制看,属于官方抄经,如斯3094《妙法莲华经卷第三》末署:“仪凤二年五月廿一日书手刘意师写。”斯3079《妙法莲华经卷第四》末署:“咸亨二年十月十二日经生敬德写。”如果把这类抄经与门下省、秘书省抄经题尾相比照,其罗列的名目,如初校、祥校者等等几乎类同,因此仍应是门下省或秘书省抄经。
《旧唐书》卷43《职官志》,弘文馆有“楷书手三十人”,史馆亦有“楷书手三十五人”,而崇文馆亦有“书手二人”。开元年间张九龄等人所撰《唐六典》卷10也记载,秘书省置“楷书手八十人”,卷8记载,弘文馆置“楷书手二十五人”。虽然无法确切地知道这些“楷书手”、“书手”的职责,但可知为官府抄经是他们的任务之一。
这些政府抄经书手是如何培养出来的?唐政府曾规定,“有性爱学书及有书性者,即入(弘文)馆内学书”,著名书家欧阳询、虞世南曾教习楷法。学成的善书者分充各馆充当书手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这些书手没有官衔品第,相当于“胥吏”,为政府所雇佣。关于他们的事迹,所见不多。如国诠是唐经生,有关他的身世,明都穆在其《寓意编》中说:“国诠,太宗时人,唐贞观中经生。国诠奉敕作指顶许字,用硬黄纸本书《善见律》,末后注诸臣,有阎立本名,其书精熟匀净而近媚。”这些记载其实在《善见律》后题记中都有记载。又本卷后纸的徐□跋中说:“余家旧藏《兰亭禊序》,尾云楚生国诠摹,后有苏、米二公题识,评其书法当在庭诲之上,今观此卷,信不诬也。”从此可知,如果两种记载的国诠同属一人的话,那他应是贞观时经生,曾摹过《兰亭序》,并奉敕作《善见律》。有关他的其他资料,一概阙如。
政府书手所抄经书,多是发给各州道以供师法的样本,因此对写经的要求非常严格,形成了一套完整严密的制度。这种完备的制度从任意一个官方抄经的题尾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如斯2573号《妙法莲华经卷第二》末署:
咸亨四年九月十七日门下省群书手封安昌书
用纸二十张
装璜手解集
初校大庄严寺僧怀福
再校西明寺僧玄真
三校西明寺僧玄真
详阅太原寺大德神符
详阅太原寺大德嘉尚
详阅太原寺上座道成
详阅太原寺上座道成
判官司农寺上林署令李德
使太中大夫守工部侍郎摄兵部侍郎永兴县开国公虞昶监
抄经的时间、抄经者、用纸数量、装璜者、初校者、再校者、三校者、详阅者、监制者,繁多的名目一一罗列于卷尾,这几乎是所有官抄经书的规制。当时纸张尺寸较小,由于经书多长篇大论,故须将纸连成长卷。写经者不一定深谙佛教,所以多用寺院僧人来初校、二校直至三校,详阅者多是德高望重的高僧。上列详阅的太原寺大德神符、大德嘉尚、上座道成均是玄奘大师的弟子,当时是很有名的。由此三僧主持详阅的政府抄经很多,粗略翻阅台湾出版的《敦煌宝藏》可以发现,其中的斯1456、斯2573、斯2637、斯2956、斯3079、斯3094等经卷均为三人所详阅。监制者多是政府挂衔的官员,其中虞昶是唐代书法家虞世南之子,也担任过抄经的监制工作,如斯2573、斯3079等。正因为如此,宫廷经生所抄成千上万的经卷十分整齐,涂字改字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政府书手抄经既然是发给州道的经书样本,各州道也必须供给粮钱以及抄经所用的麻纸。《唐会要》卷65载,“贞元三年,秘书省刘太真奏,……准去年八月十四日敕,修写经书,令诸道供写功粮钱。”
(二)民间写经生
非政府、官方行为的写经,我们简单地将其归入民间写经之列。
僧人和官府经生、书手抄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人们信奉佛教,希望佛祖使人们合家欢乐、去病避灾、保佑亲族、超度亡灵,在很多情况下都是要借助于念佛,大量的抄经就在此背景下出现了,其中的一部分经生是来自于民间。
民间经生是随佛教兴盛自发产生的抄经群体。对于他们的身份,胡适先生在《敦煌石室写经题记与敦煌杂录序》中说过:“有些经是和尚写的。有些是学童(学仕郎)写字习作,有些是施主雇人写的。”县学生抄经的情况如斯1893《大般涅簄经卷第三十七》末题“经生敦煌县学生苏文书”;所谓施主所雇之人,有专门的写经者,如斯2424《佛说阿弥陀经》末署云:“景龙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李奉裕在家未时写了,十二月十一日清信女邓氏敬造《阿弥陀经》一部,上资天皇,圣化无穷,下及法界众生,出超西方供□上□之乐。”其中自称“清信女”的邓氏应该是“施主”,而李奉裕是经生无异。因为从写经书法看,其笔法相当熟练,笔笔精到,与当时写经体无异。从写经题记中还可以知道一些经生的名字,如北京图书馆载字44号、地字99号为王瀚写。值得补充的是,唐代传说中所谓的“女仙”吴彩鸾,其实是位女经生。宋人张邦基《墨庄漫录》记载:“今蜀中导江迎祥院经藏中佛本行经六十卷,乃彩鸾所书。”另外,《宣和书谱》卷5记载,吴彩鸾写《唐韵》也是“为糊口计”,“然不出一日间,能了十数万字。”写一部《唐韵》“市五千钱”,宋宣和年间御府所藏有其正书一十有三,故修《宣和书谱》者称其书法“当于仙品中别有一种风气。”
除了和尚、学童之外,不少文人也有写经的经历,当然在他们这里,写经可能是一种修身养性的行为,有的在家境贫寒之时,也以抄经维生。
经生在家抄经的情况固然不少,而专业经生开铺经营的情况也很普遍。《唐会要》卷49《杂录中》记载,玄宗于开元二年7月29日下令,不准“开铺写经,公然铸佛”,实际上这已透露出,“开铺写经”是当时写经生一种重要的经营方式,店铺多集中于寺院附近,因为善男信女念经诵佛后,佛经要直接捐献于寺庙,以积累功德。当然,寺院是很重要的写经场所,如斯1073《菩萨戒疏》末署“乾符肆年四月就报恩寺写记”,斯721《金刚般若经旨赞卷下》末署“广德二年六月五日□□□于沙州龙兴寺。”
除了寺院、店铺,交通要道上往往有抄经乞钱者。据段成式《酉阳杂俎》卷5《诡习》记载,大历年间,东都洛阳天津桥,经常有一个没有双手的残废儿童,他“以左足夹笔,写经乞钱。欲书时,先再三掷笔,高尺余,以足接之,未曾失落,书迹官楷不如也。”
写经是一种艰苦的劳动,写经生自然应该得到报酬,伯2912号一份帐目给我们提供了写经价目:
写大般若经一部施银盘子叁枚(共卅五两)麦壹佰硕 粟五十硕 粉肆斤 右施上件物写经谨请
炫和上收掌贺卖充写经直纸墨墨自供足谨疏
四月八日弟子康秀华□
写一部《大般若经》得到如此的报酬,不算太少,而大多的情况并不理想。北京图书馆藏敦煌卷子位字68号收了写书手的报怨诗。诗曰:“写书不饮酒,恒日笔头干,且作随宜过,即与后人看。学使郎身姓,长大要人求。堆亏急学得,成人作都头。”宿字99号书手怨诗曰:“写书今日了,因何不送钱。谁家无赖汉,回面不相看。”斯692号《秦妇吟》是张盛友公元919年所写,末题诗一首云:“今日写书了,合有五升麦。高代(贷)不可得,还是自身灾。”看来,经生们还有有所劳动而一无所获的情况。
抄经的兴衰受佛教兴衰的影响。《隋书》卷35《经籍志》中载:“开皇元年,高祖普诏天下,任听出家,仍令计口出钱,营造经像,而京师及并州、相州、洛州等诸大都邑之处,并官写一切经,置于寺内,而又别写,藏于秘阁,天下之人从风而靡,竞相景慕,民间佛经多于六经数十百倍。”这种情况下,民间抄经可想而知是何等兴隆,而“李唐开国,高祖、太宗颇不崇佛,唐代佛教之盛,始于高宗之世。此与武则天之母杨氏为隋代观王雄之后有关。武周革命时,尝藉佛教教义,以证明其政治上特殊之地位”。北京图书馆所辑《敦煌石室写经题记汇编》中,杨隋一朝及唐高宗、武则天时代数量最多。唐玄宗开元二年(714年)7月13日曾规定:“天下寺观,屋宇先成,自今以后,不得创造”,而开铺造经,亦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