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言路宽了,论及什么是“中国画”的,早已郁郁乎百家之言了!于是,关心“中国画”的老百姓们也随之看到姿貌迥异的“中国画”争艳于开放政策的恩泽之所:饭店、画店、电视与地摊……有“茅台味”的,有“可乐味”的,有“楠木味”的,有“绿茶味”的,有“土产”的,有“来料组装”的,也有“造反精神”的和莫明其妙的。其命运也各走一经:有身价倍增而当世得福的,有像粤菜“龙虎斗”的“龙”而“活不成龙死成龙”的,有怀璧在身尚无识货的,有价逾千万而了无其市的,有不以画名而以危言耸听著名的,有借“行活”之机聊以度日的,也有借关系导游“五五分成”而推销给外宾冤大头的!
但是,我觉得真正探讨“中国画”的本质,似应从喧哗的闹市与名利纷争之所走到群众之中,忘掉书画的“标价牌”与“广告牌”,而听听“外行话”里的真谛;或静坐于书斋,约知心学者侃谈一番。
我认为,既然“中国人”的本质可以从中国人的历史诸方面之总和中去把握,一个人的本质可以从其社会关系之总和中去把握,方为最科学的思路;那么,“中国画”的本质也似应从其所生的“国学体系”中去把握。
可否斗胆为之下个“定义”?“中国画”就是“国学体系之画”,是国学体系总和的表现形式之一;“国学体系”的稳固方面永远决定着“中国画”的“遗传基因”,而“国学体系”的活跃方面则永远决定着“中国画”肌体去吸取时代的新营养,并焕发着新时代的精神面貌。而且,这两方面决定和驱动着的“中国画”是以“自然为道”的渐进形式而非突变形式发展演进的。它的总趋势永如滔滔大江,一日千里而无一日休止地向东!但就某支、某段而言,则往往会因种种非文化的偶发因素之干扰,而决定其一时一地的命运休咎。